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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彭娜通訊員範慶紅)近日,消費者劉先生到區消協投訴稱其在2012年1月18日在河東某4S店購買一輛新款帕薩特轎車,但在磨合期間發現此轎車不是要買的規格。消費者訴稱是在4S店欺騙下導致買錯車,嚴重損害其合法權益,要求退車並由4S店承擔全部損失。
區消協接到投訴後,考慮到汽車類投訴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沒有正式出臺,而且汽車消費價格較高,消費者在購買時的情況相對複雜,消費者很年輕,在投訴時情緒又特別衝動等各方面情況,工作人員首先詳細瞭解了消費者購車過程並第一時間受理了投訴,儘量安撫消費者的情緒。並約定雙方當事人到消協調解糾紛。
消協第一次調解時,雙方當事人恪守各自觀點,沒有達成一致。第二次調解時,4S店提供情況說明指出,消費者劉先生在訂購過程中事先提供了新帕薩特官方彩頁,此彩頁的汽車爲6速手自以一體變速箱,廠家型號爲VF302上海大衆官方報價217800元,經介紹實車無誤的情況下,並附明細由消費者劉先生簽字確認的訂車單和明細證據材料,不存在欺騙行爲,但是在消費者提車20天后,已行駛1200公里的情況提出退車要求,不能接受。通過消協對雙方耐心細緻,公平公正的調解,4S店願意提供免費保養兩次,並贈送價值3000元轎車貼膜,消費者也表示接受。雙方達成一致,互相諒解,消協工作人員耐心細緻的調解得到了雙方的認可。
消協提醒消費者:在選車時要遵循以下原則,選擇知名廠家的正規產品,性價比高,故障率低,使用成本低,保養成本合理,售後服務好和購車渠道可靠。消費者在選擇那些技術性能指標優異的車型,需要銷售人員介紹你需要的車型,並且要克服貪圖價格便宜的心理或者抵制一些銷售人員的銷售攻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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