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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底以來,歐洲多個國家陷入極爲罕見的嚴寒和暴雪天氣,部分地區出現百年來的最低氣溫。截至2月15日,已經造成至少650人死亡。極端天氣對歐洲各國的交通運輸、食品與能源供應、醫療服務、物資儲備及社保體系都提出的嚴峻考驗。
氣溫低逼“小尿童”罷工
在歐債危機陰霾依舊的背景下,突如其來的嚴寒無疑給歐洲人和歐洲經濟帶來了刺骨寒意。有歐洲媒體形容這次寒潮把北半球都給凍住了,許多地方成了冰城。英國的《每日郵報》甚至誇張地說,英國比南極還冷。
向來寒冷的俄羅斯今年比往年更寒冷。西伯利亞地區氣溫低至令人目瞪口呆的零下52.8度,莫斯科13日氣溫也低至零下30度,刷新當地歷史同期紀錄。
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有着第一公民之稱的小尿童於連因爲室外的溫度過低而“罷工”。布魯塞爾近期最低氣溫達到零下10度,由於擔心凍壞這座著名雕塑的內部結構,負責維護的工作人員不得已關閉了供水閥門。尿童不“尿”了,遊客頗爲掃興。
除了低溫外,暴風雪在歐洲大部肆虐,造成多個地方與外界聯繫中斷。羅馬尼亞14日宣佈,該國東部發生罕見雪災,積雪厚度達4.6米,6000人與外界斷絕聯繫已有數天,近12條主要公路關閉。在黑山,一列火車因大雪而被困3天之久;科索沃的一個村莊,雪崩掩埋了10多處房屋,造成一個家族11人中死亡10人,只有一名五歲女孩獲救。
受雪圍困的不僅是一般民衆,在波黑薩拉熱窩附近的亞霍里納山上,2月3日前往出席會議的塞爾維亞總統塔迪奇和克羅地亞總統約西波維奇被大雪圍困,直到4日才得以下山回國。
極端天氣造成多國交通運輸癱瘓,除高速公路關閉、鐵路和機場停運、航班取消外,歐洲重要運輸水道多瑙河大面積結冰,沿岸十國中,奧地利、克羅地亞、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和匈牙利境內河段因結冰停航。
極寒天氣使多國能源供應遭到嚴峻挑戰。惡劣天氣破壞了供電設施,有不少地區失去電力供應。由於取暖需求激增,德國、法國等國的用電量均達到歷史高點。爲了應對用電高峯,去年曾宣佈停止使用核電的德國,也不得不重新啓動了幾個核反應堆進行發電。保加利亞表示,由於技術限制等原因,該國的電力系統幾乎處於崩潰的邊緣。
由於極寒天氣推升了國內需求,俄羅斯減少了對歐洲的天然氣出口量,奧地利、德國、希臘、匈牙利及意大利等國的天然氣供應告急。意大利不得不動用天然氣儲備,並採取了應急措施,保障居民的天然氣供應。
積極救災互助度難關
自寒流來襲後,歐洲有22國發布極寒警報,波蘭、塞爾維亞等國發布級別最高的紅色預警。瑞士爲降低雪崩帶來的危害,每天兩次向公衆發佈雪崩預警報告。一些國家或城市甚至因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
爲應對嚴寒,歐洲各國政府開放了臨時救助站。在烏克蘭,政府在全國設立1730處取暖收容所,向流浪者發放熱飲和食物。在創下零下38.1度這百年氣溫新低的捷克首都布拉格,市政府爲3000名無家可歸者搭建了帳篷。爲解救受暴雪圍困的村莊和人員,多國出動軍隊進行救援。
在塞爾維亞和波斯尼亞,多處道路被冰雪切斷,救援機構官員多德爾說,部分地區積雪有數米深,救援人員打通道路,就像是“挖隧道”。
除政府救助外,國際救援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志願者也積極參與救災工作,受災民衆也通過互助來共度難關。15日,羅馬尼亞一名青年克服低溫天氣的影響,駕駛自己的動力傘爲南部受困災民運送飲用水和食物。
歐各國社保體系受考驗
據國外媒體報道,截至15日歐洲地區的極寒已導致至少650人死亡。除了天氣自身原因外,還有什麼原因造成如此嚴重後果呢?
以羅馬尼亞爲例,雖然羅馬尼亞並不是歐洲最冷的國家,但羅馬尼亞因極冷天氣死亡多達86人,是死亡人數最多的國家之一。據分析,原因其一是因爲政局不穩,影響抗災和救災行動。2月6日到10日,是羅馬尼亞最冷的時期,但當時因總理辭職,政府處於真空狀態,直到10日新政府宣誓就職前,救災行動進展緩慢。原因之二是因爲貧困,羅馬尼亞是歐盟最窮的國家,按照歐盟標準,將近一半的羅馬尼亞人都處於貧困線之下,貧困的民衆無力抵抗嚴寒。
據美聯社統計,直接死於極寒天氣的人多數是無家可歸人員。在烏克蘭,就有人譴責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維奇的政策,“爲什麼有這麼多無家可歸者死去,原因很簡單,因爲我們有太多的窮人露宿街頭。”而在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也存在同樣問題。
對於無家可歸者和老年人,歐洲一些國家建立有較爲有效和可靠的救助制度。英國在1966年的《房屋管理法案》的基礎上制訂了2002年《無家可歸者救助法案》。該法案規定的目標包括:防止無家可歸現象的發生;保證有房屋用於安置無家可歸者;保證向無家可歸者及可能無家可歸者提供支持和服務。
儘管英國對老年人已經建立了被認爲是最可行的養老金制度,但近年來該制度卻是新舊問題纏身,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退休人員養老金偏低。面對嚴寒天氣給老人帶來的威脅,英國已經出臺“嚴寒天氣計劃”,向受影響地區發放3千萬英鎊,約合2.97億元人民幣以緩解嚴寒天氣給老人帶來的不利影響。
在德國,社會保障和福利國家作爲基本理念被寫入德國憲法,並把幫助社會弱勢羣體和保障人的尊嚴與維護社會公正並列爲國家的基本義務。1975年,德國頒佈的《社會法典》,成爲德國社保制度的法律基礎。爲了實現對社會保障權的救濟,德國還設立有社會法院,並通過了《社會法院法》,它既是社會法院的組織法,也是社會法院審理社保爭議的法律基礎。德國的老年人護理實行法定保險制度。1993年德國《護理保險法》生效,所有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的人員都有義務參加社會護理保險,即實行護理保險跟隨醫療保險的原則,這意味着所有公民都納入了法定護理保險體系,尤其爲老年人護理提供了保障。(李海濤)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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