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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今年1月12日,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公開招標地鐵2號線一期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權,但出價最高的深圳報業集團未中標,這種捨棄報價高出3億多元的高價投標者的現象遭到海內外媒體及網友的廣泛質疑。19日,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通報,該招標活動違反《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未履行相關法定報批程序。武漢地鐵集團據此認定此次招標結果無效。
落標方兩項標書得零分
據悉,這次“低標中標”事件中,深圳報業地鐵廣告公司出價10億多元落標,而某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出價7億多元中標。據招標方稱,主要原因是“公益廣告”及“合理化建議”兩項,前者得零分,而後者得滿分。武漢地鐵集團運營公司黨委書記陳川表示,深圳報業地鐵廣告公司之所以得零分,是因爲招標文件明確規定“乙方需在經營許可期內保證不低於廣告媒體總面積的5%用於發佈公益廣告;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爲準”。但深圳報業地鐵廣告公司標書上只寫“每年用於發佈公益廣告的媒體數量將不低於總數的5%”,而政府相關要求是不少於10%。
一位知情人士稱,評委中至少有一人未給深圳報業地鐵廣告公司的“公益廣告”及“合理化建議”項打零分,然而評標結果是,該公司的這兩項全部爲零分。據調查,評標委員會專家是由武漢地鐵廣告公司邀請的,分別來自中國廣告協會、武漢大學等單位。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評委稱,評審委員會由五六人組成,其中有兩三位來自武漢地鐵集團。他反覆強調,“我沒有打過滿分,也沒有打過零分,打完分後我就走了”,至於如何統計出零分和滿分,就不得而知了。
曾參與招標投標法起草工作的武漢大學教授餘杭認爲,在評標過程中,評委一般只對嚴重跑題或完全不回答問題的投標者打零分。“對於深圳報業地鐵廣告公司這兩項標書答案可以打低分,但不應打零分。”
記者調查發現,此次招投標的監管部門是湖北省招投標監管局,但作爲武漢地鐵廣告招標項目的代理方,湖北成套招標公司曾經掛靠湖北省招投標監管局。
當地通報此次招標違規
19日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向媒體通報說,這一招標活動違反《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未履行相關法定報批程序,武漢地鐵集團已據此認定此次招標結果無效。目前,武漢市紀委、市監察局正在對這項目中涉及的其他有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通報稱,武漢地鐵集團下屬的武漢地鐵運營公司制發的《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招標文件》中,涉及戶外廣告設置位使用權的處置,但處置方案未經市城管局、市國資委等部門制訂,更未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該公司此次戶外廣告設置位使用權的處置未履行法定程序。武漢地鐵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認定武漢地鐵運營公司此次招標結果無效,並表示,下一步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全面做好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的經營和管理工作。
《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利用本市政府投資或者以本市政府投資爲主建設的城市道路、公路、廣場等公用設施設置戶外廣告的,其應當通過拍賣方式取得。拍賣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會同市國有資產、財政、交通等部門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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