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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閉幕的海南省兩會上,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對農工黨海南省委所作發言《關於海南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的建議》做出批示,請省政府組織專門的班子,抓緊起步研究,適時探索推進。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定之2月10日接受南海網記者採訪時透露,“離岸金融業務”今年或將在海南落地,關鍵在人才。
作爲國務院賦予海南含金量較高,卻一直沒有落地的優惠政策,離岸金融業務試點究竟對海南意味着什麼?就此問題,2月20日,南海網記者走訪了海南相關的專家、學者。
國際金融業或將引入海南
“離岸金融業務試點是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間接利用外資的一條重要渠道。目前,海南有一大批重點項目在建、待建,資金需求量大,需要廣開利用外資的渠道,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可以解決好資金來源的問題。”農工黨海南省委員會專職副主委、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畢華告訴記者。
離岸金融業務是一種金融、外匯管制寬鬆,稅收政策優惠的業務形態,是非居民間的資金融通與交易,按央行頒佈的《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非居民”是指在境外自然人、法人、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但不包括境內機構的境外代表機構和辦事機構。
早在1989年,招商銀行就在全國率先試辦離岸銀行業務,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1999年,我國停辦了離岸銀行業務。隨着國家外匯儲備的逐年增加和金融監管體制的逐步健全,爲推動人民幣國際化,2002年6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招商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四家銀行重新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
2010年1月4日,國務院在《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在海南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這是繼深圳、上海、天津試點離岸金融業務後,中央批准的第四個開展離岸金融業務地區。
“通過離岸金融業務,間接利用外資的一般方式是,由境外企業(多是中資企業)介紹國外財團或基金公司在離岸部存款,解決資金來源,然後境外企業以其在國內的財產作抵押,向離岸部申請貸款,再將此貸款引入國內進行投資。”畢華說,海南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可以吸引國際大銀行、保險、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和跨國公司的區域總部落戶海南集羣佈局,形成集聚效應。
在畢華看來,金融業是現代服務業中的高端產業,海南如果在現代金融服務業方面做出創新嘗試,以及用政策和良好的綜合服務來換可持續的稅源,可提升海南經濟的層次和水平,做大金融蛋糕,海南的旅遊也可以走向國際化。
“比如海南涉及旅遊的企業拓展海外業務,需要便捷的金融服務,同時,離岸金融業務的開展以及在稅收方面的優惠,也可以吸引國外涉及旅遊的企業在海南投資,通過引進先進的國際旅遊服務,也可以促進海南旅遊業與國際接軌。”畢華說。
對此,海南某通信企業老總、廈門大學——中改院第三期金融學碩士課程研修班學員李東峯也有同樣的看法。今年省兩會前夕,由李東峯執筆,經過農工黨海南省委員會主委、海南省政協副主席王路以及相關專家和學者討論、修改、補充完善的提案《關於海南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試點的建議》,得到羅保銘的批示,並引起公衆的關注。
“如果海南試點離岸金融業務,會形成離岸金融國際島,成爲面向東南亞、東盟十國金融中心的補充,海南以服務業帶動、以國際金融爲主導的相關的業務也會蓬勃發展。”李東峯十分看好海南試點離岸金融業務的前景。
對海南以及本島居民來說,他們能從離岸金融業務試點中獲得哪些收益呢?
“離岸金融業務需要鍛鍊和培養一批具有較高素質的國際金融、會計師業務人才,同時相關的業務開展,對不同層次的人才需求量也很大,這對海南的就業將有很大的促進作用。”畢華說,離岸金融業務試點還能給海南帶來更多的稅收和銀行利潤,同時可以活躍本地的資金流、物流與信息流等。
同樣關注離岸金融業務的海南大學中國現代經濟理論研究所所長王毅武認爲:“海南開展離岸金融業務,就意味着把國際金融業引入海南,對海南金融業的推動不可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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