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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爲此,山東法院加強了對關鍵核心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馳名商標的保護,依法制裁惡意搶注、侵犯商業祕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僅一審知識產權案件就處結近4000件,促進了企業的自主創新。
臨沂法院審理的羅湖房地產開發公司破產重整案,盤活企業近4億元的存量資產,妥善解決了833戶居民的教育儲備金問題。充分運用破產、重整、和解手段,依法引導落後產能有序退出市場。去年,228起破產案件的審結,使36.4億元企業債務得以化解,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渡過了難關,優勢企業以兼併、重組、控股等方式延伸產業鏈、增加競爭力,產業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
突破點:助推管理創新
“司法是實現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每一起案件的審理都是在實踐社會管理。法院只有創新工作方法、積極履行社會管理職責,才能最大限度地促進社會和諧。”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周玉華說。
山東高院制定了保障社會管理創新的20條措施,濰坊中院開展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等,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特別是通過嚴格依法辦事,保護守法守約行爲,制裁違約失信行爲,培育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引導社會公衆樹立規則意識和誠信意識,孔孟之鄉,禮儀之邦,這裏的投資環境更讓人信賴了。
山東的文化底蘊深厚,從“一山一水一聖人”到如今紅色綠色之旅的深度開發,山東是個名副其實的文化大省。爲保障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方略的落實,山東高院專門出臺意見,指導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優勢。去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涉及文化市場秩序、公共文化傳播安全的犯罪案件258件,判決有罪518人,依法制裁傳播淫穢物品、虛假恐怖信息等行爲,規範網絡管理,促進形成健康向上的社會文化環境。
積極參與地方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風險評估,主動提供司法意見和法律諮詢,及時發現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問題隱患,就規範礦業安全管理、民間融資、企業登記等提出司法建議2100餘條。
關鍵點:確保和諧穩定
“案結、事了、人和”是山東法院提出的辦案目標。近年來,三級法院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建立了全員、全程、全方位調解體系。去年一審民商事案件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達到72.3%,同比上升2個百分點。同時,山東各地法院積極參與“大調解”體系建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三位一體”機制,加強訴調銜接,依法支持其他解紛主體開展工作,促進形成了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去年山東法院審結的案件,一審後當事人服判息訴的佔92.6%,二審後服判息訴的達99.3%。
夯實發展的穩定環境。泰安“1·04”特大持槍襲警案震驚全國,法院依法快審快結,對被告人劉建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羣衆拍手稱快;臨沂法院審結的楊某等被告人生產、銷售100餘噸“地溝油”,嚴重危害羣衆身體健康,法院依法判處兩名主犯十年有期徒刑,對其他被告人也分別判處了五年或七年的刑罰;對起訴到法院的727名“醉駕”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犯罪案件114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216名罪犯予以嚴懲。
在齊魯法官的眼裏,經濟社會的良性運行就像是一棵大樹的成長,和諧穩定是根,科學發展是幹,枝繁葉茂樹參天是果。
服務大局,山東法院走在不懈追求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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