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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楊仕成
●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的《鑒定報告》稱,該車非全新車,已多次使用過
●經銷商負責人說,新車在試駕、運送過程中,均會出現磨損痕跡,屬正常現象
有車是很多人的夢想,然而,瀘州市龍馬潭區的康文耀2010年8月買回一輛價值51.6萬的豪車,卻一直將其停在車庫。
原來,康文耀當初用新車的價格買回了一輛『傷痕累累』的車,在與經銷商協商未果後,雙方走上了法庭。
目前,雖然法院已作出終審判決,但康文耀卻遲遲沒收到賠付款項,因為經銷商向檢察院提起了抗訴。
昨日上午,康文耀拿著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向記者道出了他購買豪車的曲折經歷。
接車當日發現有磨損痕跡
2010年8月,康文耀與瀘州某汽車經銷商簽訂了《汽車購銷合同》及《××車消費貸款補充協議》,約定康文耀借款51.6萬元,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此車。
在完善了相關手續後,康文耀於8月21日到該經銷商所在地接車。他回憶說,接車當天,車輛外觀看上去沒有問題,但內設膠膜已被取下,出於對該車的喜愛和信賴,康文耀放心地駕車離開。
誰知回了自己的公司,員工們紛紛過來圍觀,這一看就看出了毛病。『剎車盤拉壞了,車內有些地方油漆、油箱蓋外觀有明顯磨損,輪胎更是磨損得嚴重』。
『我自己就在經營汽車修理廠,員工對汽車自然相當熟悉。』康文耀隨即與汽車經銷商取得了聯系。
鑒定報告:該車已多次使用
事後,當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康文耀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進行了錄像取證。在雙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康文耀於2010年9月15日,將經銷商訴至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
在訴訟期間,康文耀與經銷商分別向法院遞交了鑒定申請,要求對該車是否屬於新車進行鑒定。
隨後,法院委托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進行了鑒定,《鑒定報告》稱:車輛油箱蓋、輪胎、車內腳墊以及安全帶均有磨損現象,該車非全新車,已多次使用過。
對此,經銷商負責人解釋說,新車在試駕、運送過程中,均會出現磨損痕跡,屬正常現象,『買主接車時,裡程表記載行駛裡程為280公裡,這款車的裡程表是無法調控的,我們不可能做手腳。其次,買主是在對車進行全面檢查後,纔與我們簽訂的購銷合同。』
經銷商抗訴判決延緩執行
根據康文耀提供的判決書顯示,瀘州市江陽區法院一審判決經銷商返還康文耀購車款7萬元,對此雙方均不服,上訴至瀘州中院。該院經審理,於2011年12月6日作出終審判決:在判決生效10日內,康文耀將車退還給經銷商,而經銷商則退還康文耀包括51.6萬元購車款在內的相關費用,另外賠償30萬元。
正當康文耀准備退回豪車時,法院方面卻表示將此判決延緩執行。據記者了解,汽車經銷商已提出抗訴,故終審判決延緩執行。
本報記者逯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