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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董世傑通訊員郭俊嶺)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欒城警方近日逮住了一名跑到天津市躲避風頭的嫌疑人,此人總是在本村及周邊鄉村實施盜竊,禍害三鄉四鄰。2月19日,欒城縣公安局發佈,該局成功偵破系列盜竊案件,犯罪嫌疑人安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10月21日下午,欒城縣南屯村一家小超市內,超市主人小花(化名)已經懷有幾個月的身孕。約16時許,小花去廁所方便回來,突然看到一名男子在超市的收銀臺前,手裏正拿着一把現金往衣兜裏裝。小花就問:“你幹什麼?”青年劈頭一句:“收保護費的!”頭也沒回就沒了蹤影。小花挺着大肚子也沒法追趕,就趕緊撥打了丈夫的手機。小花丈夫聞聽此情,立即向欒城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報了案。
民警根據小花的陳述展開了調查,根據此男子說話本地口音,以及體貌特徵等,民警得知,這個體貌特徵的男子,不光在南屯村實施盜竊,還在其他各村都有類似的案例。經過抽絲剝繭的分析研判,民警將重點鎖定在故意村安某身上。
安某,現年29歲,已經娶妻生子。由於安某自幼受寵愛,形成了我行我素的性格。儘管已經成家,仍然是酗酒如命,不是偷雞摸狗,就是酒後鬧事,父母妻子管不了,鄉鄰們也勸阻不了。但就在民警決定正面接觸安某的時候,卻發現安某早已畏罪潛逃。
根據掌握的證據材料,民警在對安某進行積極抓捕的同時,將其上網通緝。 2012年2月10日上午,當辦案民警得知安某在天津出現的信息後,立即組織抓捕小組趕赴天津市。在天津火車站廣場前,將準備買票離開的安某擒獲。經訊問,安某除了對自己在小花超市實施盜竊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還如實供述了去年6月某天,盜竊鄰居家放在門口車內的9000多元以及在隔壁村多次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
目前,安某已被欒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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