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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居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住戶,須帶居民戶口簿或社區居委會證明辦理申報手續。”從今年2月1日起,長沙市城區居民的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20日,長沙市對市城區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出臺了詳細的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長沙市水務局提醒居民,對居住人口超過4人但未申報的用戶,自動視爲4口及以下之家。
“階梯式水價按居民每戶實際人口數,實行‘以戶爲主,輔之以人’的辦法實行。”20日,長沙市水務局負責人表示,對於已實行“一戶一表,水錶出戶,抄表到戶”(以下簡稱“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執行階梯式水價制度,由供水企業直接負責抄收;未能實現“一戶一表”結算到戶的居民用戶,則由物業公司或者用水管理人在供水部門的指導下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非居民用戶和特種用水用戶執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該局還表示,本辦法實施範圍爲長沙市城區,暫不含望城區。
根據辦法規定,居住人口4口之家及以下的用戶不需要辦理手續,城市供水計費系統自動生成;居住人口爲5口及以上的居民戶、集體宿舍、出租屋,需到供水企業下屬對外營業網點前臺辦理申報手續。並提供如下證明文件:居民需要帶居民戶口簿或社區居委會證明;集體宿舍用戶須帶暫住證(或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出租戶須帶暫住證和社區居委會證明,該局提醒說,對居住人口超過4人但未申報的用戶,自動視爲4口及以下之家。
同時,住戶人口覈定的有效期爲三年,本年度內若用水人數增減,用戶應主動告知,並辦理人員增減相關手續。供水企業有權覈查用戶用水人口變化情況,並根據覈查後的結果調整其階梯式水量基數。(瀟湘晨報記者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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