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長沙2月21日電(記者蘇曉洲)學雷鋒活動中,“雷鋒沒戶口,三月來四月走”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此,湖南省長沙市通過制度設計和機構設置等辦法建立常態學雷鋒機制,其中包括定編、定崗、定職責的常設機構“學雷鋒活動指導處”。
長沙市規定,在文明城區、社區、村鎮、單位、家庭、軍營的創建考評中,學雷鋒活動開展情況是衡量達標程度的重要內容。此外,長沙還設立活動基金和文明創建專項經費,對學雷鋒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以及每年評選出來的學雷鋒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長沙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楊長江介紹,今年2月下旬,長沙市就決定成立“學雷鋒活動指導處”作爲市文明辦內設部門。長沙市委近日已經明確“學雷鋒活動指導處”設立2名至3名工作人員。這個常設機構主要負責雷鋒精神的理論研究和宣傳學習,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學雷鋒活動,開展全市學雷鋒典型評比與表彰以及開展省內外學雷鋒活動經驗交流等。
從2011年底以來,作爲雷鋒故鄉的長沙就推出了多項重大舉措,完善學雷鋒活動制度保障。長沙市委主要領導任學雷鋒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各級各單位也成立了相應的學雷鋒組織機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