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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壇反腐首批案宣判,開啓淨化中國足球新篇
專家認爲優化社會環境剔除腐敗根源是足壇反腐的長久之計
兩年前掀起的中國足壇反腐風暴,目前終於有了階段性成果,首批48名涉案被告人一一受到應得的法律制裁。2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楊一民、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部原主任張建強分別被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十二年;而在此前的2月16日,四大“黑哨”黃俊杰、陸俊、萬大雪、周偉新分別被法院一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罪名判處七年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治理足球腐敗,司法不能缺位。司法介入中國足球,不僅起到了震懾作用,有利於淨化中國足球環境,同時也形成了漣漪效應,對於足球界乃至整個社會都會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2月19日,法學教授和廉政學者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達了這樣的看法。
首批案件宣判:能有效遏制足球腐敗,促進足球職業聯賽制度改革
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當今中國足球的負面形象,那一定是“腐敗”。
9年前,龔建平被判刑,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對足球裁判受賄案作出宣判。但一些足球人並沒有因此警醒,以至於假球、賭球、黑哨、潛規則等毒瘤在中國足壇氾濫成災。
這也註定了中國足球腐敗案從查處的那一天起就成爲各方關注的焦點,人們關注的不僅僅是涉案人員的命運,還有中國足球的前景。有輿論認爲,中國足球反腐系列案首批案件宣判,是足球反腐的一個階段性勝利,是淨化中國足壇的開始。
央視新聞評論員白巖鬆這樣點評:“這次的宣判是一個遲到的正義,我們希望它不僅結束過去,更能開啓未來,讓誘惑面前的中國足球人在未來不敢也不能幹壞事。”
在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所長狄小華看來,對權力腐敗犯罪施以重拳,並藉此建立起反腐長效機制,既可以打消足球界一些人的僥倖心理,又可以有效遏制愈演愈烈的足球腐敗。
“足球腐敗案還催生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制度改革,從體制機制上剷除腐敗滋生的惡性土壤,還中國足球一片晴朗的天空,遂國人足球騰飛的夙願。”南通大學廉政文化教研室主任邵德進告訴記者,足球腐敗案宣判所產生的波及效應,還會引發社會其他領域的思考,促進社會領域的反腐倡廉建設。
足壇腐敗病竈:管辦不分體制十權力集中十社會風氣
2009年年初,新加坡發出紅色通緝令,請求中國警方協查一名叫王鑫的男子。誰都想不到,這件不起眼的小事竟迅速演變成一場席捲中國足壇的反黑反腐風暴,涉及的層面幾乎無所不包——足協主要領導和項目主管官員、足球俱樂部投資人和經理、球隊教練和隊員、裁判等足球聯賽運營輔助人員多有關涉。
探究足球腐敗滋生的原因,既要看到足球界內部的“病理因素”,也要看到社會整體的“環境因素”。
從足球界內部來看,邵德進認爲,是長期以來形成的“管辦一體、官商共謀”的陳舊體制、足球界不斷蔓延漸至擴散的腐敗文化、從業者泯滅了公平正義精神的道德失範和法制觀念缺失等等因素,導致了足壇官員的集體墮落,從而爆發了中國足球的驚天醜聞。
“問題的關鍵在於權力不受監督或監督不到位。”狄小華對記者說,從已經揭露的足球腐敗案件不難看出,行政性的監督權力與足協的自律性監督合一,使這兩種相互監督的機制失靈,也就使實際掌握這種權力的人具有說一不二的“權威”。
這正如中國足壇元老金正民所言。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我在足協工作時,既管女足,還管裁判等其他事務,個人權力太大了。當時我手下沒幾個人,各管一攤,權力也都很大。”金正民的繼任者張建強就是因爲在裁判問題上營私舞弊被判刑的。
就社會整體環境來看,受訪專家認爲,目前法制在一些方面還不健全,整個社會缺少一種有效的道德衡量標準,導致一些不良社會風氣存在,這也影響了中國足壇。
根治腐敗:不能指望一項改革,應建立反腐長效機制
2月10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管辦分離改革方案(試行)》經中國足協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通過。據介紹,此次管辦分離改革是要改變中國足協既辦賽又監管的現狀,逐步建立符合當代足球職業聯賽運作模式。通過改革,將聯賽辦賽職能從中國足協剝離,成立職業聯賽理事會負責實施。同時,鑑於聯賽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會公益性,辦賽與經營也必須分離,分別由不同職能的專業機構實施。
受訪專家認爲,管辦分離改革對遏制足球腐敗會產生積極的作用,但腐敗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因此要有效遏制足球腐敗,不能指望某一制度的改革、某一體制的完善,就會產生立竿見影的治本之效,而是應該立足國情,大膽借鑑世界其他國家預防和遏制足球腐敗的有益經驗,形成有效管用、科學完備的足球反腐體系。
如何才能建立起足球反腐長效機制?狄小華認爲,必須痛下決心進行綜合改革。他建議從管理體制、制度和機制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改革,形成社會監督、行政監管、協會自律監督、俱樂部內部自律和司法監督相結合的完善的監督體系,徹底割斷權力與私利間的聯繫。
“足球反腐長效機制的建立,關鍵在於內因和外因的互動共進、相得益彰。”邵德進指出,就足球界而言,應着力從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六大環節入手,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動力、糾風的導向力、懲治的威懾力,形成有利於我國足球事業發展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就整個社會而言,應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氛圍。
優化社會環境,剔除腐敗根源,纔是中國足球反腐的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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