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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杜敏)近日,一份招商證券“易經”版研究報告,再度將券商研報推向風口浪尖。部分股民發現,原本是專業機構經調查爲投資者提供建議的研究報告,如今逐漸淪爲市場調侃對象、反向指標。針對不靠譜的券商研報,泰達宏利基金經理王詠輝用大白話爲股民做出了“另類”解讀,每一條解釋都讓股民大呼“經典”。
微博“火”了
“有待確認”“可期”“值得關注”……經常關注券商點評的股民對於上述詞語並不陌生。正是這些模棱兩可的術語,給股民的操作和決定增加了不確定性。究竟這些術語中藏着什麼深意?泰達宏利基金經理王詠輝在微博上做出瞭解讀。
“靜待/尚待”表示“我覺得沒戲,但不好意思說”,“有待確認”就是“我也很迷茫”,“股價迴歸理性”其實就是“跌得只剩一條褲衩”,而“估值優勢凸顯”就是“連褲衩都沒了”。記者看到,這則券商術語對照表的標題爲《研究報告的含義和使命》,對照表左側列舉了18條券商研報常見的專業術語,右側則爲另類解讀。
股民“驚”了
“破譯”研報術語的言論一經發出,立刻受到市場關注,昨日微博轉發量已近5000條。有網友甚至大呼:“總結的簡單易懂,以後再看研報就參考這個對照表了。”
昨日看到此微博的股民王先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現在部分券商研究報告造假,玩標題黨,內容根本不真實。照這樣下去,我們只能根據報告反向操作了。對於這樣的券商研報,管理層是不是應該規範一下呢?”
律師“笑”了
券商研報是否真的可以吹破大天?頻頻出現的“雷人”研報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在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陶雨生看來,除非券商研報中涉及虛假陳述、虛假宣傳等對投資者造成誤導的信息,否則並不承擔法律責任,也不能成爲投資者索賠的證據。“近日股民起訴信達證券發佈虛假報告的案件,已由北京證監局受理,可以作爲股民起訴發佈研報機構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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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報執業規範將定稿
爲規範證券公司研究報告行爲,早在2010年10月證監會便發佈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對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證券研究報告進行規範。今年春節前夕,中國證券業協會向各券商發放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徵求意見稿)。今年3月15至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還將舉辦證券公司發佈研究報告業務規範培訓班。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本週《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徵求意見稿)有望討論定稿,證券分析師的行爲準則也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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