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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匿三年多後自首禪城區法院一審判其緩刑
本報訊(記者劉藝明通訊員韓文華、禪訴)僅有小學文化的劉某,利用自己是超市電腦主管這一身份,私自充值了10萬元的積分卡,並在收銀員的協助下成功套現8萬元。禪城檢察院昨日公佈,劉某因犯職務侵佔罪,一審被禪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案發前,劉某在禪城區某大型超市任電腦主管。超市推出了的積分卡可以充值,然後客人再刷卡消費。積分卡是要通過充值系統充值的,而要登錄該系統,則需要超市財務總監周某所保管的密碼。
後來,劉某想到了利用這些積分卡來套現,於是,他趁周某在使用密碼時,偷偷從旁記下了密碼。2008年2月,劉某用密碼登錄充值系統,一下子充值了200張積分卡,這些卡每張價值500元,共價值人民幣10萬元。
隨後,他將積分卡交給超市收銀部領班兼收銀員陳某等人,叫他們套現以填平公司賬目。短短三個月時間內,劉某便套取了現金8萬餘元。同年5月15日,劉某的行跡被超市發現。劉某於5月22日前向超市退還39000元后逃匿。
直至去年9月15日,劉某潛逃三年多後,最終決定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退還了贓款餘額4.2萬餘元。
近日,禪城區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指控事實罪名,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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