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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治安員的工資即出自治安聯防費。記者盧政攝(資料圖片)
●南城昨發出消息稱『將停收治安聯防費』,但隨後又予以否認
●本報記者求證獲悉,停收治安聯防費已基本確定,目前相關部門已提出3個方案上報市裡決策,但具體方案仍未確定
在今年的廣東省『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裡提到,今年內將全面取消治安聯防費。昨日下午,南城傳出消息:南城將取消治安聯防費。但隨後又稱該消息『有出入』,並表示發出消息時南城街道的相關領導並不知情。
記者隨後多方核實,從有關部門獲悉,目前東莞財政和物價部門已經做出了3套方案上報給市裡進行決策。按照這3套方案,停收治安聯防費已基本確定,只是在具體的執行方式和時間上尚待最後敲定。
統籌/謝華興
文/記者謝華興、代希奎、陳臣
3套方案已上報市裡
昨日下午,南城街道給本報記者發來一份通稿,其中稱南城將在轄區內停止對個體工商戶、工商企業和常住及暫住人口征收治安聯防費;同時流動人員調配費也將減半征收,由原來的每人每月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4.5元。
記者隨後通過相關渠道了解到,市財政局和物價局近日聯合起草了一份針對治安聯防費去留的材料,其中包括了3個方案,這份材料已經上報給市裡,但目前官方仍未發布確切的消息。
其後,記者又通過相關渠道了解到,這份材料中建議的3個方案分別為:方案一,自今年3月起,停止對個體工商戶和工商企業征收治安聯防費,但是對常住及暫住人口照常征收;方案二,自今年3月起,對個體工商戶、工商企業和常住及暫住人口全面停收治安聯防費;由於今年省『兩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在年內全面取消流動人口治安聯防費,為此,方案三則是等省政府出臺相關政策後,東莞依照省裡規定執行。
按照這3個方案以及今年省『兩會』的精神,停收治安聯防費基本已是確定的事情,只是在執行方式和時間上還未最後明確。
南城:先說取消隨後否認
據了解,去年2月23日,在中堂鎮第十五屆人代會第七次會議上,該鎮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全面取消征收治安聯防費,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提昇企業競爭力和改善群眾生活水平。』中堂也因此成為東莞第一個停收治安聯防費的鎮街,而此事經媒體報道之後,中堂鎮此後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則不再談取消治安聯防費之事。
昨日下午3時40分許,南城街道辦相關工作人員給記者發了一條新聞通稿。通稿原文中稱:『據南城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南城積極落實市有關治安聯防費和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的文件精神,將停止對個體工商戶、工商企業和常住及暫住人口征收治安聯防費;同時流動人員調配費也將減半征收,由原來的每人每月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4.5元。』
記者隨後向該工作人員求證,他表示:『南城取消治安聯防費的征收是確定了的,但是具體執行日期未定。』
但到了昨日傍晚6時,南城街道另一工作人員又給記者打來電話,告知記者,此前的通稿中有些地方『有出入』,並表示將整理一份新的通稿,今天再發布給媒體。記者向她詢問通稿中哪些地方有出入,她未說明。
當記者再次向她求證南城取消治安聯防費收取是否已經確定時,她表示,此前通稿中的消息是工作人員在與人聊天過程中得知的,然後宣傳辦自己做主寫了此通稿。她還告訴記者,該通稿發出時,南城區主要領導都尚未知悉此事。
南城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
公安已不是收費主體
昨日下午,記者還采訪了南城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其表示,沒有接到任何通知和文件要求停收治安聯防費,而治安聯防費從去年9月起就已改由財政部門收取,『跟公安部門已沒有太大關系了。』
-聲音
確實有做過調研
市公安局副局長盧偉琪:
確實有做過調研
對於停收治安聯防費,市公安局副局長盧偉琪在昨日下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安系統沒有收到市政府任何文件和通知。他說,治安聯防費取消和停收的事情,外界確實有此呼聲,但是公安系統目前還沒有下發過文件要求停收和取消。
不過,盧偉琪也表示,市政府確實曾委托過公安等相關部門就取消收取治安聯防費做調研。『但是現在只是調研匯報情況,應該不會這麼快有結論,具體的文件和通知也不會這麼快下發吧。』他說。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
停收治安聯防費東莞可先行
今年省『兩會』上,省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提到要在年內全面取消治安聯防費的征收。對此,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表示,以東莞的財力,完全有能力走在省裡的前面。他說:『全面取消治安聯防費的收取傷不到東莞財政的一根汗毛。』
不過林江稱,全面停收治安聯防費有3個地方要注意。首先,停收不能影響到東莞的治安,其實就是治安員的工資、福利補貼不縮水。其次,取消了這筆收費,在財政總收入上總是少了筆錢,如果治安的支出能保障,其他的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的支出會不會受影響?最後,從長遠來說,要考慮政策的持續性。『也許現在東莞財政收入狀況良好,但是明年、後年怎麼樣呢,單說今年的經濟形勢就已經很嚴峻。』
市民陸先生:
東莞要跟上廣深的步子
『東莞天天在講打造「文化名城」,良好的治安本身就是「文化名城」的一部分,如果我沒記錯,打造「文化名城」5年投入50個億。接著一轉身,強大的東莞財政在這點聯防費面前「憋屈」了。』陸先生首先表達了他對治安聯防費的看法,他說,『治安聯防費這個東西,人家廣州和深圳都沒了,東莞也要跟上啊。』
-專訪
律師潘秋波:
如果真停收我很欣慰
去年8月,東莞市志者飾品有限公司將市物價局和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告上法庭,訴稱治安聯防費的征收不合法,要求撤銷此項收費的行政許可。潘秋波是原告東莞市志者飾品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記者昨日就治安聯防費的去留一事采訪他時,他首先告訴記者,此前該案已經審結,原告敗訴。而對於東莞有望停收治安聯防費的消息,他表示他個人感覺『很欣慰』。
『案子雖然輸了,但是還是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也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視。』潘秋波說,原告羅先生也預料到官司會輸,但是畢竟向有關部門傳達了自己的訴求,而且社會效果不錯,雖然有些失望,但是也並不是很遺憾,他們希望案件能夠推動治安聯防費取消的進程。
後來,潘秋波又將關於取消治安聯防費的申訴和請求遞交給了市人大和廣東省相關職能部門。『我們希望能更多地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取消治安聯防費的收取。』他說,停收治安聯防費,是一件對市民和企業造福的事情,可以減輕不少人的負擔。
潘秋波表示,此前他在庭審的時候就質疑過治安聯防費的合法性,治安聯防組織屬於自治組織,其經費和人員工資報酬都應該遵循『民籌公助』的原則。既然是民間籌集,就不應該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范圍,因此不能由派出所等公安機關收取。另外,收取治安聯防費有『重復收費』的嫌疑,既然已經對企業收取了一次治安聯防費,為何又要對企業員工再收一次呢?
記者還了解到,去年他代理東莞市志者飾品有限公司狀告市物價局和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一案後,曾以該公司的名義向市財政局遞交了一份申請公開治安聯防費申請書。該申請書寫道:『申請東莞市財政局公開上一年度治安聯防費收支的情況,以及說明支出的用途,並解析為何不定期對外公布。』
潘秋波認為,遞交申請要求公開的內容都是財政部門應該主動公開的信息,此次以公司名義遞交申請,希望引起財政部門的重視。
他回憶說,後來市財政局也對他的申請做出了答復。『財政局答復稱每年的收支情況都已經對外公布,並且在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都有,有賬可查。』他說,財政局解釋收取的治安聯防費都是用於治安員工資的支付。
他山之石
1998年·海南
1998年,海南省明令禁止收取治安聯防費,為杜絕部分地區繼續收費的情況,海南省有關部門曾表示:任何企業和個人有權拒絕交納。
2002年·深圳
2002年,深圳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正式取消了暫住人口城市增容費,原來與城市增容費『捆綁』征收專項用於加強對流動人口管理的『流動人口治安聯防費』也一並停止收取。
2008年·江蘇
2008年9月17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取消和停止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一項便是治安聯防費。
2011年·廣州
2011年7月25日,廣州正式叫停治安聯防費的收取。
治安聯防費的『前世今生』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1993年3月8日頒發《關於收取治安管理費的通知》,規定從當年起征收『治安管理費』,收費標准分別為:工商企業100人以下每戶每年1000元,200人以下每戶每年2000元,以此類推;個體工商戶每戶每年200元;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
後來,省政府下發《廣東省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粵府[1995]68號),明確廣東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按每人每月3元~6元收取,具體收費標准由市人民政府確定。東莞市人口治安管理費的標准也就此調整。
1997年1月2日,市物價局聯合市財政局、市公安局發布東價[1997]001號文件《關於調整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費標准的通知》。東莞市暫住人口的治安管理費由原來的每人每月2.5元調整為5元,即暫住人口要繳交的治安管理費,由原來的每年30元增至60元。
這筆費用再次調整是在2003年。此前在2001年年底,國家計委、國家財政部發出《關於全面清理整頓外來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的通知》,取消多項收費。廣東省在2002年宣布取消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但沒過多久,廣東省公安廳便發布《關於取消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後有關情況的報告》[粵公(報)字〔2002〕84號],交由省物價局研究。2003年1月28日,省物價局復函(即粵價函[2003]41號)重新明確對『治安聯防費』的收取。粵價函[2003]41號文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地可參照當地居民的收費標准對居住半年以上的暫住人口收取治安聯防費,用於社區群防群治工作。此收費為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過2.5元,全年不超過30元,具體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
根據這一文件,市物價局將原本收取的『治安人口管理費』更名為『治安聯防費』,對暫住人口的收費標准與省裡統一為2.5元/人月。相當回落到1993年收取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費』之初的標准,此後,這一收費標准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