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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張肇毅建議,進一步制訂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廣綠色建築。
張肇毅說,隨着人們對環保的日益重視,推動建築節能、發展綠色建築已成爲社會共識,但它的推廣仍存在一定困難。例如,某些建設管理部門存在認識誤區,認爲綠色建築是一種科技產品,忽略了其實際含義,即“在建築的全壽命週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爲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
因此,張肇毅建議制訂綠色建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評價體系,提高綠色建築設計水平。結合各地的氣候、資源、經濟及文化等特點,建立針對性和可行性強的綠色建築標準體系和實施細則。此外,在鼓勵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應用的同時,還應鼓勵因地制宜利用傳統環保型材料。(記者張虹紅馬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