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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青少年的護花使者
——記東麗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科長孫敏英
孫敏英 |
天津北方網訊:孫敏英1997年大學畢業進入東麗區人民檢察院,十幾年來一直奮戰在刑事偵查監督一線,披荊斬棘,巾幗不讓須眉,成為一名優秀的女檢察官。
記者在采訪中,東麗區人民檢察院的同事這樣評價孫敏英:她以女性特有的細膩和敏感,默默地關注弱勢群體的疾苦;同時她又以女性獨有的韌性和剛強,與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狡猾善變的貪腐分子作殊死較量。
的確,孫敏英辦案始終嚴謹執法,一絲不苟,堅持做到不錯捕、漏捕一個人。在依法追究刑事犯罪的同時,她運用法律武器,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在她辦理的數百個案件中,不乏疑難重大案件,其中批准逮捕的案件均做了有罪判決,不批准逮捕的案件經過復議復核,也均維持原決定。由於孫敏英業績突出,被授予“津門傑出女檢察官”的稱號。
作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辦人,孫敏英堅持以法律的人文關懷為使命,本著挽救教育的目的,共對百餘名未成年人案件建議領導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或建議公安機關作其他處理。她針對未成年人的個性和特點,對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犯罪嫌疑人進行重點幫教,通過與其耐心交談、講解法律知識、回訪等多種形式,予以熱情的關心和幫助,幫助他們回歸社會,不僅成為這些未成年人的貼心人,還切實為他們及其家長解決了一些教育、管理上的難題,得到家長、村委會的信任與好評。
作為一名女性,孫敏英格外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她充分發揮自己的職業優勢,積極走進街鎮,走進社區,設立“青少年自護講堂”,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她還以法制副校長的身份,數十次到職業學校、教育基地講授法制教育課,以案說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受到未成年人所在學校的好評。2007年、2008年孫敏英連續兩年被評為東麗區法制副校長先進個人。其未檢工作被評為“天津市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作為一名新時期的青年檢察官,孫敏英通過理論學習和實踐鍛煉,不斷提高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並加強對業務知識的更新學習,她結合辦案實踐先後撰寫了《檢察監督在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未成年人犯罪與刑罰》等多篇調研文章,受到好評。本報記者何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