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吳躍強染疫、病死的寵物可別亂扔,違者或處最高3000元的罰款。昨日記者獲悉,《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修正送審稿)》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如對送審稿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在6月1日之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1.寄信至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立法二處(郵編:330046);2.發電子郵件至lilin@jiangxi.gov.cn。
違反《條例》規定,隨意拋棄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動物產品以及糞便、墊料、污物等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爲人承擔,可以處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