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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過程問題多規範還需立規矩
央企37億捐贈是多還是少
國務院國資委近日發佈2011年度央企對外捐贈情況,總共有108家央企去年發生對外捐贈支出,累計捐贈總額爲37.7億元。然而,30多億元的捐款卻並沒換來公衆的好評,本是“好事”卻因爲央企這樣特殊企業身份而遭受諸多質疑:央企捐贈的依據是什麼?捐贈行爲應該由誰說了算?
37.7億元多了還是少了?
根據國資委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在央企37.7億元的捐款中,中海油以7.3389億元高居榜首,神華集團、中國石油、國家電網、中國石化則緊隨其後。
公益性捐贈20.09億元,佔53.28%;救濟性捐贈12.48億元,佔33.09%;其他捐贈5.13億元,佔13.63%。在公益性捐贈中,向教科文衛體事業捐贈4.79億元;救濟性捐贈中,向受災地區捐贈1.74億元,定點扶貧及捐助捐贈10.73億元。
而網友對37.7億元的捐贈似乎也不太買賬,有不少網民指出,“央企是在用全民的錢掙自己的面子”、“與央企所掙利潤相比,三十幾億元的捐贈是少之又少,沒什麼值得炫耀的。”
捐了,惹質疑;不捐,受非議;捐少了,被說爲富不仁;捐多了,又被說行業壟斷創造高利潤。央企在輿論場中陷入了一個尷尬的怪圈。
央企捐贈讓公衆難認可
中國石化捐助世錦賽3357多萬元;南方電網捐助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4073萬元……一些央企熱衷於做善事併到處炫耀,捐贈去向也並非完全的慈善。雖然每逢大災大難,一些央企總是充當捐贈的主力軍。但是,仔細查看一些央企捐贈資金的流向不難發現,央企捐款過程中大量存在捐贈方針不清晰,捐贈形式單一,捐贈領域狹窄,決策過程不透明,隨意性強等弊端。
有些央企也抱怨政府攤派性捐贈的要求。一位央企工作人員解釋,每當遇到這樣的情況,對外都說是“自願性捐贈”,實際上就是攤派性捐贈。至於箇中原因,一方面,緣於地方政府官員好大喜功的政績追求;另一方面則是政府濫用行政權力籌集經費,甚至用這些“善款”中飽私囊、揮霍浪費。“遇到這種攤派性捐贈,尤其是權力‘索捐’時,我們也沒有‘反抗’的能力和資本。”
儘管如此,央企捐贈實在難以讓公衆認可,人們不禁要問:“央企捐贈的依據究竟是什麼?”
“一般不應提倡企業的一般性捐贈行爲,但有自然災害等突發性情況時,央企的捐贈還是應該提倡的。”知名財經評論員餘豐慧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國企捐款的性質界定以及實際管理能力飽受質疑,大部分由央企捐贈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普遍存在沒有專職人員的問題。公家的錢沒有專職人員管,很容易把慈善變成拉關係。”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室主任楊團也對央企捐贈提出質疑。實際上,由於制度不完善,一些央企捐贈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並不罕見。
無論捐贈的用意多麼美好,也掩蓋不了其程序上的不正當性。餘豐慧認爲,從理論上講,央企沒有任何權力處置屬於全民所有的經營成果。
應以多繳紅利代替捐贈
其實,早在2009年底,國資委就曾發佈《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對央企捐贈不規範、暗箱操作等問題進行了規制。
然而,這僅僅是通知,還有待於完善。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副主任丁茂戰表示,央企捐贈在很多細節性問題上並沒有具體的規範。比如,捐贈應該由誰來決定、受捐對象如何界定、捐贈的使用如何監督管理、捐贈的效果如何等,在很多細節性上,央企捐贈依舊問題不少,而改變這些問題不僅需要立法,也需要通過國企改革來規範。
此外,在央企每年應該捐多少這個問題上,餘豐慧提出了不同意見。“與其關注央企捐多少,不如把關注的目光落在央企的利潤分紅上。”央企利潤越來越高,上繳紅利數額卻難盡人意。餘豐慧認爲,央企上繳的紅利至少應該佔其淨利潤的30%左右,遠超現在一些專家呼籲的淨利潤的15%。
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高明華也認爲,既然央企收益屬於全民,因此理論上應該全部上繳國庫,即上繳國家財政,通過國家財政來滿足全民的整體利益,使全民在財政公共支出中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餘豐慧建議,既然央企的捐贈行爲不好規範,倒不如多上繳紅利,除央企對突發性災害的捐贈外,一般性用於滿足全民整體利益的支出也可在上繳的紅利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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