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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等六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將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違規收費(俗稱“進場費”)延長至今年9月底。延期的背後是清理整頓行動遭遇執行難,企業、協會甚至部分地區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尚不到位。
“進場費”在國內零售業領域已是人盡皆知的“潛規則”。一些大型零售商憑藉市場優勢地位,對中小供應商收取進場費、條碼費、陳列費、節慶費、返點等數十項費用。這些費用大多不寫入合同,隨意性極強。中小供應商掏了大筆“進場費”,勢必將這些成本打入商品售價中。可見,“進場費”推高了物價,增加了消費者負擔,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爲清理“進場費”亂象,國家幾年前就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但問題愈演愈烈。究其原因,與有關部門、一些地區對問題的認識不到位直接相關。在此次全國範圍的清理整頓行動中,仍有部分地區打着保護零售業發展的旗號敷衍塞責,導致工作進展緩慢,不得不延期。
一些零售企業包括行業協會,對清理整頓行動也多方推諉,變相抵制。有的企業在收到政府部門開出的罰單時,不是認真整改,而是避重就輕,四處公關,希望降低“負面”影響,幻想着等這陣“風”過去,繼續“盤剝”中小供應商。
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也給此次清理整頓行動帶來阻力。在歐美國家,越知名的企業越會謹言慎行、如履薄冰,因爲一旦犯錯,將會付出高昂代價。而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處罰力度相對於大型零售商的經濟實力以及所得利潤,威懾力遠遠不夠。借鑑國外成熟經驗,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讓企業對法律法規真正心存敬畏,才能促進企業守法經營。
需要指出的是,六部門此次聯合出拳,針對的是大型零售商“濫用”市場優勢地位,以及一些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爲。零售商基於渠道優勢,收取合理的商品推廣、促銷費用,並不在清理範圍之列。將“後臺”費用轉爲規範的“前臺”費用,恰恰是對零售商、供應商雙方利益的保護,也有利於降低流通成本,進而降低物價。對於這一點,各部門、各地區急需統一認識。
“十二五”期間,我國已將擴大消費作爲擴大內需的戰略重點,而擴大消費離不開零售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各部門、各地區應抓住此次全國清理整頓行動之機,對零售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和整頓,還零售業清風正氣。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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