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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會要繳納『入門費』
2007年9月,鄧魏經介紹,在南寧加入一所謂以純資本運作『連鎖經營』為名的傳銷組織。據警方調查,傳銷組織要求加入者以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門費』,購買相應份額後獲取加入資格。
在取得入門資格後,傳銷人員采取『拉人頭』的方式發展下線,並以發展的下線份額數量的多少作為晉昇及提成獎勵的依據。
買600份額可晉昇『老總』
警方調查發現,該傳銷組織等級森嚴,采取『五級三晉制』(五個級別,三個晉昇階段)的管理模式進行運作,傘下體系購買累計份額達到600份以上即可成為高級業務員(即老總),並編寫《獎金分配制度》、《資本運作傳銷獎金分配方法圖解》大肆鼓吹加入其組織可快速致富。
傳銷人員昇入老總級別後購置高檔車輛和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在傘下人員面前進行宣傳、炫耀,以此激勵傘下人員不斷地發展下線。
傳銷組織成員超700人
鄧魏、鄧平等人在南寧加入該傳銷組織之後,積極發展下線,其體系成員不斷膨脹。至2008年8月,在傳銷人員羅某、廖某帶領下,該體系從南寧遷至我市,繼續從事傳銷活動,並陸續發展了張未平、柳吳亮等20多名下線人員(均已判刑)。
2008年1月,鄧劍經鄧魏的介紹在南寧加入該傳銷組織,成為鄧魏的直接下線。隨後,鄧劍又發展了鄒某、唐某作為自己的直接下線,並於同年10月晉昇至老總級別,通過傳銷鄧劍非法獲利60餘萬元。
鄧魏等人先後由業務經理晉昇至業務老總級別,直至案發前,該傳銷組織發展的成員人數已超過700人,後全部被警方搗毀。
8名傳銷大佬均獲刑
日前,東湖區法院對這次特大傳銷案進行一審審理,法院認為,鄧魏、鄧平、張滔滔、鄧劍、柳以名、田求芸、張未平、柳吳亮8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於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及拘役。(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