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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萬慶鬆
金陵晚報記者李有明
本報訊昨天,家住下關的姚先生上網查詢了曝光情況後發現,他在一年內有32起闖紅燈曝光,這讓他大吃一驚。爲此,姚先生來到交警六大隊逐一覈實曝光照片。看完曝光照片後,姚先生才發現,32個曝光都和他喜歡搶綠燈尾燈行車的習慣有關。
交警綜合應用系統調閱的曝光照片顯示,在姚先生的32起闖紅燈曝光中,有18起是因爲其車輪騎壓在路口停止線上導致,還有14起是完全的闖紅燈。在聽取了民警對闖紅燈定性的解釋後,姚先生才發現,這些闖紅燈曝光和他的一個行車習慣有關:在通過信號燈路口時,如果信號燈倒計時牌僅剩最後幾秒的時候,他一般都是加速通過。搶綠燈尾燈,是造成他通過停止線時被曝光的主要原因。
據交管人士介紹,機動車通過路口時首先應降低行駛速度,注意觀察,在確認安全後通行,通過路口的速度一般在40公里/小時以下。
路口的信號燈倒計時牌主要的作用就是對通過路口的剩餘時間進行提醒,以便駕駛員提前作出反應。
無獨有偶,6月16日上午9:30,下關區中山北路姜家園路口,一輛銀色私家車由南向北通過路口時與正在通過路口的電動自行車相擦,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事發後,雙方互相指責對方闖紅燈。
民警調閱路口監控發現,私家車搶了路口綠燈信號燈最後3秒,通過路口時都已經是闖紅燈了。
據交管人士介紹,考慮到行駛中前後車應保持的安全距離,加上路口可能出現的其他情況,按照4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路口信號燈進入倒計時5秒時,如果車距離停止線20米左右時,就不宜再加速通過路口了。“一方面,搶綠燈尾燈,一旦車主控制不好,很可能就造成違法曝光;另一方面,一旦前車急剎車,或者人行道突然出現行人和非機動車,很容易引發事故。”交管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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