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9日下午召開的天津法院審判管理工作推動會上了解到,兩年來,天津法院建立的以審判委員會爲領導機構,以審委會辦事機構爲總協調,以相關職能部門爲依託,以完善制度規範爲手段,以信息化建設爲保障,全體法官共同參與的審判管理機制,在司法實踐中良好運行,有效促進了審判質量、隊伍素質和司法公信力的顯著提升。
據瞭解,自2010年8月全國法院大法官審判管理專題研討班會議以來,天津各級法院牢固樹立管理是生產力、管理是助推劑的意識,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審判管理工作,實現了由單一管理向多元管理、由自發管理向自覺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細管理的重大轉變,審判管理規範、保障、促進、服務審判的功能日益凸顯。2011年以來,全市法院在收案增長6.37%的情況下,實現了結案數、結案均衡度、法官人均結案數、息訴服判率、執行到位率上升和未結案數、平均審理天數、發回改判率、申請再審率、信訪投訴率下降的“五升五降”的可喜進展。其中,審限內結案率達到100%,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爲93.42%,服判息訴率爲92.55%,執行到位率爲84.04%,平均審限減少了13.24天。長期超審限未結指數、一審上訴改判率、撤訴率等11項審判質效指標走在了全國前列。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少平強調,全市各級法院要統一思想,進一步深化對審判管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充分發揮審判管理“規範、保障、促進、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的作用,推動審判工作科學發展。要明確任務,進一步完善均衡結案、審判質量、審判效率、審判績效、審判層級等五項審判管理工作機制,找準工作的切入點,進一步發揮機制的積極作用。要創新舉措,以規範的運作爲基礎,以系統的技術爲依託,以高素質的隊伍爲保障,着力加強規範化建設、信息化建設和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審判管理的工作水平。
推動會上,一箇中級法院和兩個基層法院從不同側面和不同角度介紹了以推行均衡結案促進提升審判質效的實踐做法和具體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詳細介紹了全國法院審判管理座談會的背景,同時對天津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發展完善提出了指導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