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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琨實習生燕雨薇)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2012年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落實“以縣爲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縣級政府對本地教育改革與發展統籌管理,理順財政投入體制,理順教育人事體制,中小學校長任免和教師調配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通知中,對於教育經費投入方面,要求縣級財政支出總額中,教育經費所佔比例應當隨着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縣級政府對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保證中小學在校生人均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同時,要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優化縣級財政支出結構,將教育作爲財政支持的重點,所需經費全額納入預算,優先安排。對於一般預算收入超收形成的可用財力,按年初預算超比例用於教育。對教師實行績效工資制度,並有序平穩運行。
通知指出,城市教育費附加按時足額徵收到位,全部撥付教育部門安排使用。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中提取10%用於中小學校舍修繕。從農村稅費改革補助資金中安排不少於20%比例的資金,用於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和補充學校公用經費。教育附加的30%用於職業教育。土地出讓收入扣除規定支出後,按餘額10%計提教育資金用於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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