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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偉廣通訊員付剛)衡水市武邑縣一男子偶然得到一把手槍,爲了滿足那種“耍酷”的心理感覺,他沒有把槍上交公安機關,而是藏了起來,甚至槍不離身。近日,他在一次小交通事故中將槍暴露,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13日晚9時許,衡水市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巡邏至永興西路與前進街路口時,發現一輛電動摩托車歪倒在路邊,車旁一名30多歲的男子神色慌張。該男子王某表示,剛剛與一輛商務轎車發生了刮蹭,雙方已經私了,自己馬上就走。但細心的民警發現,該男子言辭閃爍,精神緊張,而且眼睛還時不時地向路邊一片草叢瞥去。此時,附近一羣衆偷偷指認,民警到來前該男子曾向路邊拋扔東西。民警藉着昏暗的燈光在雜草叢中仔細尋覓了10多分鐘,發現一把裝有6發鉛頭子彈的轉輪手槍。
王某被民警帶回公安分局訊問,在民警的教育勸說下,王某交代了實情。2010年底,他在武邑縣老家已故的姨夫家中發現並偷取了這支手槍,當時,槍內裝有7發子彈。去年夏天,他出於好奇,試射了其中一發子彈。爲了滿足那種持槍的英雄般感覺,一年多來,王某出行始終槍不離身。當晚外出,意外發生刮蹭事故後,被撞倒在地的王某擔心手槍外露,趁亂將槍拋進了路邊雜草叢中,準備事後再取回手槍。
昨日,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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