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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D
市民在辦法試行期間買新車,如何拿到指標上牌?根據“徵求意見稿”,大致要滿足以下相關條件和流程:
申請增量程序
(一)提出申請,獲取申請編碼;
(二)經審覈合格後,確認申請編碼爲有效編碼,參加搖號或競拍;
(三)通過搖號或競拍方式獲得指標編碼。
個人申請條件
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增量指標申請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
(一)本市(含增城市、從化市)戶籍人員;
(二)駐穗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三)持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本市連續居住三年以上,且每年累計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人員、華僑和外籍人員;
(四)持有效居住證滿三年以上,並在本市連續交納養老保險和個人所得稅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如何獲得申請編碼
指標管理機構負責歸集對外辦公窗口受理的指標申請,每月在指定網站上公佈有效編碼。經審覈認定爲無效編碼的,指標管理機構在指定網站上說明原因。申請人對審覈結論存有異議的,可以向相關審覈部門提出複覈申請。
獲得指標編碼及使用
指標管理機構開始受理指標申請後,每月26日組織搖號,當日如爲非工作日則相應順延。個人申請增量指標每個月搖號一次,單位申請增量指標每兩個月搖號一次。同時,指標管理機構每月組織一次競拍。
單位和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爲自動放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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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種方式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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