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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967066消息(通訊員飛翔記者秦雪麗)天氣炎熱,防曬霜成爲愛美女性青睞的產品。近日,福山市民孫女士在商場購買了一款128元的防曬霜,不料擦到臉上出現過敏,把臉燒得紫紅一片。在工商調解下,孫女士不僅退還了128元錢的購物款,而且獲得了500元錢的醫藥費。
近日,孫女士聽朋友介紹了一款防曬霜,稱擦到臉上可以很好地阻擋紫外線。7月20日,孫女士到福山某商場的化妝品專賣店購買,並告訴導購員自己是過敏性體質,不少化妝品用起來都會過敏,不知道這款防曬霜會不會出現同樣的情況。
對此,導購員肯定地說,這款產品是純天然植物精華提取物,不含任何化學物品,只管放心使用。孫女士花128元買了一瓶,回家後立刻擦到了臉上。一小時後,孫女士覺得臉上像螞蟻爬似的,癢癢的,刺刺的,症狀越來越重。孫女士覺得是過敏反應,趕快用水洗臉,這才發現兩個臉都呈紫紅色,並微微有些發腫。孫女士趕快到醫院又是打針又是拿藥,花了500元。
之後孫女士拿着防曬霜找店家理論,導購員認爲使用防曬霜過敏是孫女士自身原因造成的,產品本身問題。無奈,孫女士將此事投訴到福山工商部門。
福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員詢問了雙方當事人後,對該款防曬霜進行檢查,發現該款防曬霜各種手續材料齊全,沒有問題。但在標籤成分一欄明顯標有“對-氨苯甲酸”化學成分,並不像導購員說的那樣純粹是植物精華提取物,也正是這種成分不適合孫女士的過敏性皮膚,導致孫小姐過敏。
最終在工商人員調解下,店家退還孫女士128元錢的購物款,並承擔了500元錢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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