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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美見習記者浦靜芸家電賣場搞活動返送現金券,現金券沒有標明有效期限。然而,當顧客消費現金券時,卻被告知現金券過期不能使用。說起此事,市民龔女士一肚子的氣。
昨日,龔女士告訴記者,4月13日,在廣場南路一大型家電賣場,她買了一臺空調,商場贈送了兩張面值50元的現金券。近日,龔女士手持現金券前往該商場購買風扇時,卻被告知現金券過期了,“現金券根本沒有註明使用期限,爲什麼不能用啊,商家這也太不信用了”。
隨後,記者隨同龔女士來到賣場瞭解情況。在該賣場的客服中心,客服人員表示,這種現金券不能用了。“這是4月份商場搞促銷發的券。當時,我們都口頭告知了顧客‘三天內有效’。”對此,龔女士表示不知情。
最後,在記者的協調下,該賣場胡副店長同意龔女士使用現金券,但一次只能使用一張,而且不能用於購買特價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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