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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工商寧河分局查辦一起無照加工紙箱案件,執法人員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規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2萬元。
據瞭解,寧河分局蘆臺工商所執法人員在轄區大北澗沽鎮辛莊子村進行網格化巡查時,見到一輛裝載半成品紙箱的汽車從某金屬加工廠院內駛出,遂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進院檢查後發現在一較爲隱蔽的廠房內發現一經營戶正在從事紙箱加工,經查至發現時,共加工半成品紙箱2400張、成品紙箱7060張,貨值31260元,已銷售4200張獲利3500元。經營者坦言,他們剛剛上了一條生產線,以紙箱紙爲原料生產半成品紙箱,爲商標印製企業供貨,之所以採用“廠中廠”方式無照經營,就是爲了脫離各部門的執法監管。這次通過工商部門的處罰,認識到首先應該申請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才能從事經營,這也是企業發展壯大、申辦商標、創建品牌的基石,守法經營對企業對社會都是雙贏的。(通訊員嶽林春晏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