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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7月25日訊(記者劉紅傑實習生陳偉)從省海洋與漁業廳獲悉,近日,長島縣樂通輪駁有限責任公司在蓬萊登州淺灘違法盜採海砂一案正式宣判,樂通公司犯非法採礦罪,被判處罰金50萬元,“魯長升號”採砂船船長樑東新犯非法採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據悉,樂通公司所有的“魯長升號”採砂船,於2011年9月15日在海洋特別保護區登州淺灘非法採挖海砂時被查獲,當場扣押海砂200噸,價值人民幣8000元。另查明,2010年6月8日“魯長升號”採砂船在蓬萊登州淺灘非法採砂時,已被罰款人民幣20萬元。
此次違法採挖海砂行爲被追究刑事責任,標誌着蓬萊對違法採挖海砂行爲真正“叫停”。
據省海洋與漁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受沿海經濟建設步伐加快、對海砂需求量激增、採挖海砂暴利等因素影響,一些不法分子頻繁盜採海砂,屢禁不止,因近海濫採海砂行爲,青島近海二號錨地海水深度已由上世紀的-7米下降爲-30米,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文昌魚瀕臨滅絕,全省受侵蝕海岸線超過1200公里,濱海地形地貌和旅遊景觀受到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