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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停車難案例沒有車位或車庫車輛不允許開進小區
近日,歐景麗都小區物業貼出通知:爲解決小區停車緊張問題,決定出售小區裏的車庫和地上停車位,9月1日起實行小區門禁系統,沒車位或車庫的車輛將不能進入小區。此通知引發衆多業主爭議。
業主>>地上車位屬於全體業主
25日上午,歐景麗都小區一棟單元樓門上貼着一則通知:爲加強小區進出車輛的規範化管理,解決業主停車緊張問題,決定對小區內僅有的部分地上停車位和車庫7月25日起全面出售。另通知:小區門禁系統9月1日起開始投入運行,屆時沒有車位或車庫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
歐景麗都小區業主劉先生說,賣車庫也就罷了,可地上的停車位也要出售,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上有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建設單位不得銷售。”劉先生說,他看過購房合同,小區是以招拍掛的形式取得土地,除了18號樓產權歸開發商以外,其它地方應該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所以他認爲小區開發商無權出售小區地上的停車位。
一名購得車位的業主說,他買的車位售價4.8萬元,小區一共75個地上車位,他花錢只買到了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不買沒辦法,要不然物業公司以後不讓進小區。這些車位沒有產權,就怕以後難以得到法律保障,我估計這些車位所有權不歸開發商,要不就應該和房子一樣有產權證。”該居民說,原本很多私家車都斜停在小區道路兩旁的人行道上,後來開發商爲賣車位,就在道路兩旁設置了欄杆,私家車沒辦法再停到人行道上。記者在該小區看到,除了停放在車庫或車位上的私家車以外,還有很多私家車直接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開發商>>地上停車位是早就規劃好的
歐景麗都售樓部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合同上並沒有約定小區地上的停車位位置屬於開發商還是業主,雖然開發商並沒有地上停車位佔用地皮的產權歸屬證明,但早在小區建設之前就已經做好了關於現有的地上停車位的規劃。“我們的規劃在房管局都有備案,出售車位也是合理合法的。”該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地上停車位是建立在小區公共道路和公共綠化帶之間,並沒有佔用公共區域。至於後來在小區人行道上設立欄杆,主要是出於業主出行安全考慮。
對於沒有車庫或車位的私家車主不讓進小區,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公司負責人不在,具體情況她也不清楚。記者又向其索要物業公司負責人電話,對方表示沒有,但又表示過一會給記者回電話,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沒有接到物業公司的電話。
本報記者
□延伸調查住在中通,車停在頤馨園
兩年前,王先生購買了位於向陽路上的中通時代豪園一期的一套二手房。因爲當時王先生並沒有買車,他沒有買停車位。今年3月份,他添置了一輛新車,停車成了他每天最頭疼的事。
“每天下班回來,小區道路兩旁被車輛停得滿滿的,只留下中間一個過道,如果兩個方向的車輛同時經過,必須有一輛車倒回去。”王先生說,他剛拿到駕照沒多久,開車技術也不熟練,颳了兩次別人的車,賠了不少錢了。
“剛開始時,我幾乎每天都把車停在小區外面的非機動車道上。”王先生告訴記者,後來聽鄰居說,他經常把車停在不遠處的頤馨園小區。“我去看了一下,頤馨園小區的空地大,不少車庫門前還有空地,很多車輛都停在那裏,比我們小區空閒多了。”王先生說,現在他基本上每晚都去蹭頤馨園小區的空地,下午下班把車停在頤馨園小區,走回家,第二天早晨再從中通一期走到頤馨園小區開車。”
水晶城小區>>有車不敢開,擔心回家晚沒地停車
在城區像中通時代豪園一樣難停車的小區不在少數,很多小區車輛日益增多,停車越來越難,一些小區直接在小區道路上劃停車位,或者開墾綠地爲停車位。
水晶城小區被不少市民稱爲聊城最難停車的小區。一位居民介紹,這個小區的車輛實在是太多了,並且一到晚上,車輛都停兩三圈,回來晚了道路根本無法通過。“小區內有不少有車的市民,輕易不敢開,因爲一旦開出去,回來就很難找到停車的地方。”
爲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小區物業將公共道路改造成了停車位,有償租賃給部分業主。25日,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小區內掛起了條幅,上面寫着水晶城車庫,低利率限時銷售,可分期付款,而小區內的公共道路一側都劃上了裝鎖的停車位。車主李先生告訴記者,物業公司以每把鎖100元押金、每輛車50元月租金的價格向市民出租新劃出的停車位。物業公司的這一行爲惹來了不少業主的爭議。
本報記者謝曉麗
實習生曹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