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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馬喜生通訊員/黃彩華)東莞大朗鎮某小酒坊日產數十箱“青島啤酒”、“中國勁酒”、“九江雙蒸酒”,這些酒的酒精含量基本合格,但啤酒竟是用水擦掉低價酒的標籤貼上新籤,而米酒則是用桶裝的紅米酒灌裝。昨日,小酒坊員工樑某坐到被告席上,被控涉嫌侵犯假冒註冊商標。
2012年3月份開始,樑某受僱到東莞市大朗鎮新馬蓮村嶺頂區15號的小酒坊內上班,私自更換商標及包裝,將青島啤酒、遠航九江牌九江雙蒸酒、紅荔牌紅米酒、中國勁酒的商標粘貼在同類商品上。
這些假冒的酒品經檢驗發現酒精基本合格,屬於低價酒冒充名酒。今年4月10日12時許,公安人員在酒坊內查獲假冒註冊商標的青島啤酒1056支、九江雙蒸酒2820支、紅荔牌紅米酒1800支、中國勁酒960支、紅米酒300桶及製假設備一批。經鑑定,現場查獲的假冒商品共價值48960元。樑某因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被逮捕。
樑某供述,“青島啤酒”是用小麥啤酒冒牌的,“九江雙蒸酒”和“紅荔牌紅米酒”是用桶裝的紅米酒灌裝的,可直接把桶放置在飲水機裏,接着擰開龍頭直接灌入瓶內。“中國勁酒”是用桶裝藥酒罐裝的。這些低價酒和“名酒”標籤由酒坊司機開貨車拉來。
公安機關發現,小麥啤酒酒瓶上竟然有突出的“青島啤酒”字印。樑某承認,所謂的小麥啤酒,也應該是假冒僞劣產品。
據東莞市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驗,涉案的“九江雙蒸酒”、“紅荔牌紅米酒”各項檢驗項目合格,其它酒個別指標不合格。
樑某稱,他不知道酒坊老闆是誰。每次司機拉貨過來,就順便把做好的酒製品拉走。他一共做了約600箱青島啤酒,拉走了500箱。他做一箱假酒人工費才掙2元,拉貨的司機給了他1000元工資,房租和水電費也是司機拿過來讓他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