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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訊(記者胡淼)近日,記者獲悉,天津市“營改增”試點準備工作已全面啓動。自2012年12月1日起,本市6個現代服務行業試點營業稅將改徵增值稅。而今年新開辦涉及“營改增”的地稅獨管納稅人,自10月1日起,可直接辦理國稅局、地稅局雙方印章的稅務登記證。 “營改增”工作有序推進
天津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國稅局已組織開展試點納稅人認定和培訓、徵管設備和系統調試、發票稅控系統發行和安裝,以及發票發售等準備工作。市地稅局也着手對納入試點範圍的企業進行界定,確定“營改增”試點企業名單,測算“營改增”試點政策對企業經營、行業發展、稅收收入等產生的影響,做好試點企業有關征管業務移交等工作。
此外,市財政稅務部門已成立了“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稅制改革的各項階段性工作。並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加強財政扶持資金管理,確保據實申請,分類扶持,及時撥付,年終結算等工作順利完成。
涉及6個現代服務行業
記者瞭解到,本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主要涉及6個現代服務行業,其中包括交通運輸業和研發與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
據瞭解,從事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納稅人自新舊稅制轉換之日起,由繳納營業稅改爲繳納增值稅;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兩檔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鑑證諮詢服務適用6%稅率,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
10月起可辦理稅務登記證
日前,天津市財政局公開發布的《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從事“營改增”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凡按季度申報營業稅的,仍按原規定執行,即2012年10、11月應納稅款,於2013年1月向地稅機關申報。2012年12月1日前新開辦涉及“營改增”的地稅獨管納稅人,自10月1日起,可直接辦理國稅局、地稅局雙方印章的稅務登記證。
此外,“營改增”納稅人凡持有地稅局單獨印章稅務登記證的,應在2012年11月30日前由國稅局換髮蓋有國稅局、地稅局雙方印章的稅務登記證。而對“營改增”後不再需用地稅發票的納稅人,於2013年3月底前完成發票繳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