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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陳慶璞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官網日前發佈了《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本《辦法》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檔案分爲住房保障對象檔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檔案,不僅包括保障房申請人的收入財產狀況、誠信記錄,也包括房屋戶型面積、租金標準、購置價格等基本信息以及審覈記錄、房屋入住、退出交接等信息。還規定,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建立檔案信息公開和查詢制度,規範公開和查詢,爲保障房的申請、審覈、分配、複覈、退出等管理工作提供服務和依據。
《辦法》的發佈意味着以後在保障房領域,房子和住戶都將具有規範的檔案信息,這不僅標誌着我國保障房建設管理規範化程度的進一步提高,也爲及時清除那些身份或財產狀況造假,違規騙取、轉租、轉售保障房牟利的現象提供了信息支持。
保障房建設是民生大事。近年來,國家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設供應力度,並制定了“十二五”期間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的規劃。各地保障房的不斷竣工並投入使用,越來越多的低收入羣體逐步實現了住有所居的目標。同時,我國商品房體系和保障性住房體系並重的住房供應“雙軌制”結構也不斷完善。
同時也要看到,近年來一些地方屢屢出現“開豪車住經適房”,違規騙取廉租房或限價房名額轉租、轉售的事例,不僅極大浪費了國家的住房保障資源、侵佔了那些急需住房保障的羣體的利益,其中滋生的尋租和腐敗行爲,也有違社會公平,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與公信力。
按照住建部相關專家的劃分,根據收入狀況和消費能力,居民的住房需求可基本分爲脫困型、改善型、享受型和奢侈型四種。在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下,不僅要發展豐富、差異化的商品住宅市場,更要用保障性住房體系承擔起幫助低收入困難羣衆解決居住問題的任務,也就是說保障房是具有救濟性質的,應該滿足的是“脫困型”住房需求。這決定了一般的保障房能夠滿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但在舒適性、宜居性方面要差一些。雖如此,一些不具有資格的人仍然通過造假等手段騙取保障房資格,一方面是遵循着“蒼蠅再小也是肉”的佔便宜邏輯,另一方面是由於個別地方保障房管理部門的監管不嚴,甚至以保障房資格來尋租牟利,當然更與保障房和住戶的信息檔案不完善、不公開、公衆無從監督有關。
爲了杜絕“騙保障房”的搭便車現象,中央和地方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2010年住建部等三部門就出臺通知,對騙取廉租房、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的予以收回。深圳去年也出臺了騙保障房最高罰款20萬元的嚴厲規定。今年以來,北京、上海、洛陽等城市就清出9800多戶騙保家庭。騙取保障房實質等同於非法侵佔國有資產,在出臺嚴格的規章制度、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還應完善相關信息公開公示制度,爲監管提供支撐。在各地房管部門通過媒體公示之外,建立更規範的、更全面的、常態化的檔案信息公開查詢制度,對保障房管理工作無疑是一種“加碼”。
“住房保障檔案”,讓房子和人都有了全面、準確的“身份”信息。這關係到國家保障性住房政策能不能落實得更加“精準”,關係到是不是把保障房給了那些最需要保障的羣體。把這個檔案建好、管好、用好,既是一項民生“細活兒”,也是一件民生“大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