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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1月15日,記者從天津市環保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11月26日開始,本市將每天發佈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兩個區域的PM2.5濃度;從2013年1月1日開始,本市將每小時發佈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各監測點位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平均濃度;到從2013年2月底,全市所有監測點位將實現每小時發佈,並開展空氣質量評價。
27處檢測點位覆蓋全市
今年2月,國家環保部頒佈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按照新標準要求,今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細微顆粒物與臭氧等項目監測。作爲首批參與新標準評價省市,本市積極開展自動監測站的升級、改造工作。目前,已經完成15個國控監測站的升級、改造,使本市國控監測站率先具備新標準要求的監測能力。市控監測站的升級、改造工作也已經全面展開,預計今年年底前完成。
到今年年底,本市將有27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涵蓋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工業區和農村地區,考慮到人口聚集的稠密程度,中心城區佈設10個點,環城四區設4個點、濱海新區設7個點、三縣二區設6個點。點位設置能夠比較全面的反映本市的環境空氣質量整體狀況。
PM2.5數值每小時發佈
按新空氣質量標準發佈空氣質量的時間進度安排:
(1)2012年11月26日:開始發佈本市PM2.5日均濃度,按照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兩個區域發佈PM2.5日均濃度,同時輔之常規空氣質量日報、預報。該數值將在監測中心主頁向社會發布。
(2)2013年1月1日:發佈中心城區和環城四區各監測點位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最近1小時和最近24小時滑動平均濃度(或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同時取消常規空氣質量日報、預報發佈內容。
(3)2013年2月底:對全市所有監測點位開展空氣質量評價,發佈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評價結果,發佈最近1小時和最近24小時滑動平均濃度(或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
標準提升 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將受影響
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了PM2.5、O3 8小時濃度限值,收嚴了PM10和NO2濃度限值,這將對本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產生重要的影響,隨之達標率也將會出現明顯的下降,實施新標準後,本市環境空氣中將會出現PM2.5、PM10、O3和CO超標現象,NO2也將處於臨界值範圍。
據瞭解,按照新標準PM2.5的參考數值爲75微克/立方米,屆時,本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將爲50%-80%。另外,針對10月份PM2.5數值有所升高的情況,天津市環境監測負責人表示,這主要與採暖期到來和區域氣候條件有關,這種波動在每年也存在發生,屬於常規的變化。
實施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開展PM2.5監測和公佈監測數據只是解決大氣環境問題的第一步,從根本上改善空氣質量,還需要大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今年7月30日,市政府發佈實施了《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氣污染治理措施》。《措施》以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爲依據,制定了八項措施,共涉及20條大氣污染防治內容。一是控制煤炭新增量,限制常住人口規模;二是提高環境准入門檻,發展高端產業;三是開展燃煤供熱鍋爐替代或改燃,加大揚塵污染防治力度;四是深度治理工業自備電廠小火電機組,強化工業污染源管理;五是實施黃標機動車治理工程,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六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廣太陽能、淺層地熱等清潔能源;七是修復生態環境,開展綠化及清水工程;八是完善監測網絡,落實區縣大氣污染防治屬地責任。特別對控制煤炭和人口增量、供熱鍋爐改燃、“黃標車”治理等重點工作進行了歸納和梳理。(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