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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日電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安河高等法院11月30日正式裁定,多倫多市政府訂立禁魚翅附例,乃超越市府立法權。據瞭解,法官是基於市府以魚翅涉及市民健康,作爲立法動機的理據並不成立,同時又考慮生態問題乃屬聯邦政府及省府管轄範圍,故作出有關裁定。
市府有權30日內上訴
法院判決後30日內,市府有權提出上訴。假如市府放棄上訴,提出今次訴訟的維護公義聯盟(下稱聯盟)代表律師,將與市府進行交涉,以便解除市府的禁魚翅附例。該報未能取得市府響應。
聯盟盼各市可相繼推翻禁翅
對於法庭的裁決,聯盟表示“非常高興”,但因不排除市府會提出上訴,故不宜再作進一步評論。但聯盟表示,希望今次的裁決,可令多市以外、亦已立例禁魚翅的城市,推翻有關附例。
卡加利市政府目前亦考慮立法,並已一讀通過,聯盟已馬上將今次裁決結果通知當地反對團體,以作參照。目前,安河多個城市如奧沙華市、密西沙加市、皮克靈市、倫敦市等﹐都已訂立禁魚翅附例。
多倫多市政府禁魚翅附例於今年9月生效以來,聯盟未接到餐館報告,指有市府附例執法員到場巡查,但期間則有2﹑3間餐館表示,曾有自稱環保團體人士前來,要求查閱餐牌或到廚房察看,確證餐館在附例生效後,再沒有出售魚翅。但最後均被餐館人員打發離開,未有發生不愉快事件。
健康爲由禁翅理據不成立
聯盟指出,法庭今次作出有關判決,是認爲市府以魚翅含水銀過高,影響市民健康爲由,而立法禁翅的理據不成立,因爲迄今爲止,並沒有市民因食用魚翅而投訴身體不適。至於環保生態問題,卻又是聯邦政府及省府的監管範圍,與市府無關。
法官裁決簡單直接聯盟欣慰
聯盟表示,原以爲法官的裁決會有灰色地帶,卻想不到判決如此簡單直接。至於市府會否提出上訴,聯盟不願作出揣測,但估計對方要提出上訴,恐要交出有力證據,證明魚翅的確損害人體健康。
今次訴訟,過程亦有波折。聯盟指,展開聆訊前,有一個自稱動物權益組織,申請加入成爲案中被告。一旦成事,魚翅附例便牽扯入動物權力的問題上,爲訴訟節外生枝,幸聯盟最後推翻對方的申請。
聯盟重申,今次聯盟控告市府,是有感市府在禁翅問題上,沒有公平地聽取雙方意見,只是一意孤行。而今次事件不但“影響種族和諧及產生種族仇恨,亦浪費政府資源及納稅人金錢”,故聯盟促請市議員專注在市府事務上。
聯盟亦強調,他們絕對反對非法捕獵鯊魚,故一直與聯邦政府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保持聯絡,提供一些魚翅數據,協助對方日後制訂策略,防止非法捕殺鯊魚。未來,聯盟將繼續關注三級政府的一些不公平或不負責任的法例。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