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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時進臘月,本市出現結婚登記小高峯。這主要是因爲一些新人受到了“蛇年無春,不宜結婚,是寡婦年”的傳聞影響。市社會科學院專家郝麥收提醒:“無春年”在傳統曆法中經常出現,“寡婦年”一說無科學根據,純屬無稽之談。
專家介紹,“無春年”是指農曆全年都沒有“立春”的年份。2013年的“立春”在2月4日,此時仍是農曆龍年,2014年的立春也在2月4日,但那時已是農曆馬年,即將到來的農曆蛇年就沒有“立春”了。“無春”只是陰曆和陽曆間的“陰差陽錯”,農曆和陽曆每月天數不同,“立春”往往在陽曆年2月4日,春節一般在“立春”前後,“立春”趕在春節前很正常。
專家表示,至於“寡婦年”一說,更是毫無根據。古時人們只是把“無春”年份簡單地稱爲“無春”,也叫“寡年”,後來民間有人根據“寡”的字義,演義爲“寡婦年”,再往後更有人傳播“寡年”不宜婚嫁之說。所謂“無春年”完全是曆法按一定規律編排的結果,而且經常出現,以2001年至2010年的10年時間爲例,就有5次“立春”在春節前。2008年立春在2月4日,豬年臘月廿八,致鼠年“無春”。2010年2月4日立春,是牛年臘月廿一,致虎年無春。
專家認爲,婚姻美滿和生活幸福取決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用心經營。水到渠成的愛情纔會長久,新人們大可不必跟“無春年”較真,扎堆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