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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職責 促進科學發展
——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主要工作綜述
2008年以來,在市委的領導下,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認真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把中央要求乾的、市委部署乾的、“一府兩院”重點乾的、人民群眾希望乾的事作為工作重心,充分發揮了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和促進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大力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為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五年來,常委會共審議通過地方性法規和法規性決議、決定48件。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對58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在立法工作中,注重把握立法規律,完善工作機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體會。一是從天津發展實際需要出發,科學確定立法項目。根據市委總體部署,把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問題作為立法重點,把代表議案及建議作為立法項目的重要來源,努力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發展決策同步。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全面體現人民群眾的意願要求。實行“開門立法”,通過公示法規案、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注重發揮人大代表、立法諮詢專家的作用,有效增強了法規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完善機制,規范程序,確保立法工作科學運行。建立健全了立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召開立法計劃項目推動座談會,加強與市政府的溝通協調,實現了年度立法計劃審議項目、預備項目、調研項目的有序銜接。注意把握好立法節奏,調整完善工作流程,做到每次常委會審議中,既有一審、二審,也有三審並付表決的項目。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真審議法規案,提出修改意見。注重發揮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作用和其他專門委員會的專業優勢,形成了提高立法質量的合力。四是把握立法規律,突出地方特色,自覺維護法制統一。著眼於解決我市實際問題,把成熟的政策和實踐經驗及時上昇為地方性法規。既注重對上位法進行補充細化,又注重創設切合天津實際的規范制度。按照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實施行政強制法的需要,對現行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兩次集中清理,使我市的地方性法規更加嚴謹周密、切實可行。
——加大監督工作力度,推動了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五年來,常委會共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97項,開展執法檢查19次、視察47次,備案審查規范性文件220件,保證了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督促和支持了“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信訪工作作為加強人大監督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推動了一批群眾合理訴求的解決。堅持以增強監督實效為核心,積極探索新途徑新方法,著力在提高監督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推進監督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定修改了有關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審查監督規范性文件、經濟工作監督、預算審查監督、開展執法檢查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規范了經常性監督形式。堅持向人大代表和社會公布監督工作計劃和實施情況以及“一府兩院”整改情況。二是正確處理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系。主動與“一府兩院”溝通協調,及時調整完善工作計劃,努力使常委會的監督項目與“一府兩院”的重點工作契合,支持和促進“一府兩院”依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三是探索創新監督方式。在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時加入專題詢問的環節,既有利於推動“一府兩院”加強和改進工作,也成為提高人大常委會審議質量的有益嘗試。四是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了前期調研,綜合運用多種形式,拓展了監督的深度和廣度。堅持整改反饋制度,對監督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建議,都及時轉交“一府兩院”限期辦理,督促整改,推動了實際工作的開展。
——尊重人大代表主體地位,代表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五年來,常委會不斷豐富代表活動內容,改進活動方式,努力為代表執行職務創造條件、搞好服務。一是加大代表履職學習工作力度。成立了領導小組,搭建了代表學習進修平臺,每年制定計劃,抓好組織實施,做到規范化、常態化。二是加強代表工作組織和制度建設。組建了代表專業組和選舉單位代表組,在區縣人大常委會設立了市人大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了有關代表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工作制度。三是督辦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共辦理代表議案77件,建議、批評和意見4000多件,組織代表對辦理工作進行檢查推動,促進了有關方面紮實做好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四是搞好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組織代表圍繞市委系列“上水平”活動工作部署提出260餘件建議,對破解發展難題起到了積極作用。堅持代表統一視察日制度,開展會前視察和知情視察,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認真吸納代表意見建議。五是做好全國人大代表的服務工作。組織代表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集中進行學習培訓和專題調研、視察活動。
——認真做好選舉和人事任免工作,有力保證了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一是高度重視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作出了關於設立濱海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有關問題的決定,加強工作指導,推動濱海新區地方國家機關及時建立。二是完成了2011年區縣、鄉鎮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和2012年市十六屆人大代表選舉的工作,實現了中央和市委關於代表結構的要求。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共任免國家工作人員900人。堅持對擬任命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核、頒發任命書、被任命人員作履職發言等制度,增強了被任命人員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和公僕意識。
——努力增強宣傳實效,人大工作影響力不斷提昇。一是在2010年隆重紀念市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市人大及其常委會30年來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二是組織我市主要新聞媒體報道市人大常委會重要會議和活動,發表法規解讀。每年開展津沽環保行活動,組織本市和中央駐津新聞單位深入一線,宣傳報道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效。三是辦好《天津人大》、《人大信息》和市人大網站。通過廣泛宣傳,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不斷增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依法履職能力全面提高。常委會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大力推進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機關建設。一是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通過多種方式認真學習中央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注意運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解放思想、乾事創業、科學發展”大討論活動,積極探索建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人大工作的長效機制。每年舉辦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職學習班,為依法行使職權打下了思想和理論基礎。二是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所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決定都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加強對提高常委會審議質量的研究,修改了常委會議事規則,完善了相關程序,議事效率和決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三是注重改進工作作風。主任會議成員帶頭深入實際、深入基層,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提高了常委會決策和工作水平。注意傾聽群眾呼聲,800多名公民旁聽了常委會會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都得到及時處理。規范完善機關調研工作,評選表彰優秀調研成果。密切與區縣人大常委會聯系,共同推動我市人大工作深入開展。四是注意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常委會加強對專門委員會工作的領導,各專門委員會協助常委會在立法、監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五是高度重視機關建設。開展了保持共產黨員純潔性教育活動,抓好乾部學習培訓和到基層鍛煉等工作。健全了辦文、辦會、辦事制度,促進了機關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積極推進機關乾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了隊伍結構,進一步激發了廣大乾部創先爭優的積極性。通訊員任言文本報記者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