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人意圖搶槍,槍套也被扯壞
近日,微博上的一段《三亞旅游悲慘遭遇》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的當事人表示遭到三亞當地公安民警毆打後還被起訴,希望大眾關注此事件,還原事實真相。
隨後,三亞市公安局回應並提供當時現場錄像,稱當時是醉酒游客打警察。
2月15日,三亞市大東海派出所稱,民警當時在整個執法過程中始終都是依法執行職責。
據了解,嫌疑人翁志剛目前因涉嫌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罪被警方逮捕。據三亞警方介紹,翁志剛為黑龍江省穆棱市政協委員。目前此案已進入起訴階段。
起因:保時捷被剮蹭,懷疑保安所為
據大東海派出所麥副所長介紹,2012年12月19日晚10時42分,大東海派出所接到三亞市公安局出警指令,就立即帶領值班民警趕往大東海夏日百貨門前停車場事發地點,到達現場就看到幾名嫌疑人在拉扯和追打巡邏民警。緊接著在執行警務對幾名嫌疑人進行處置的過程中,因嫌疑人酒味很濃,極力阻止民警執行警務,並且有一名男子還企圖搶奪其中一名辦案民警的槍支。最後,在特警巡邏隊的協助下,纔將嫌疑人最終控制並帶離事發現場。
麥副所長介紹,事件發生的起因是當時翁志剛等4人從甲森紮啤美食廣場出來,路邊有一停車指示牌被翁志剛拍倒,停車場保安看見後,與翁志剛對視了一眼後並未理會,隨後翁志剛等人便准備驅車離開。在離開時,所駕保時捷轎車被水泥塊剮蹭,便懷疑是停車場保安所為,下車便隨手將水泥塊拿起砸向停在附近的一輛白色轎車,而該石塊就是用來壓住被翁志剛拍倒的停車指示牌的。
當時現場大東海派出所協警蔡某介紹,自己所穿衣服顏色與停車場保安制服顏色相似,便被翁志剛等人誤以為是停車場保安,然後就被翁志剛追打,被打了幾拳受不了了就推開他們逃離,隨後請求巡邏隊員支援。
蔡某說:“當時巡邏隊員肖某和寧某趕到後,我們對翁志剛等人表明身份表示是大東海派出所的,詢問他們有什麼事,但是翁志剛卻說,我們東北人打的就是你們三亞市公安局的。然後翁志剛、李建林就一直追打著我們三個人,我們在這過程中都未對他們動手,都是在制止他們,而我們制止他們的時候,他們的兩位妻子卻拉著我們,不讓我們去將他們制止,整個過程持續了有10分鍾左右。”
衝突:嫌疑人不配合還試圖搶槍
麥副所長介紹,當時接到警令後,有12位警員趕往現場,同時還有一輛警車和一輛特警巡邏車。抵達現場後,喝令幾位嫌疑人停止他們的動粗行為,但是幾名嫌疑人並不配合,於是民警對嫌疑人的行為進行制止,制止過程中嫌疑人就與民警起了衝突,而其中一名嫌疑人翁志剛的妻子岳丹,只要民警控制住了翁志剛,就會被其拉開,並且岳丹還搶奪協警人員的塑膠警棍對民警人員進行打擊。
當時被企圖搶槍的警員王某介紹道:“我當時是在控制著其中的一位嫌疑人李建林,突然感覺到右腰被用力地拉扯了一下,一轉身就看到一位戴帽子的老人(即六旬老人宋連濤)手在腰部游走企圖奪槍,一位特警同僚看見這個情況後就幫忙將他拉開制止。”
王某表示,在轉身時槍套已經裂開,而槍把已向外傾斜,被拉出來了一部分。
22時49分,翁某等4人被公安人員控制後帶回公安機關依法審查。
疑問:執法過程是否存在不當行為
當事方提供的視頻中提到,嫌疑人在失去行為能力的情況下,被一名白衣男子噴射不明液體。對此,麥副所長表示,當時現場比較混亂,所有警力和注意力都在控制嫌疑人上,並未注意到該男子,但是可以確定該男子並非屬於公安機關人員,已經在開始著手調查該男子的身份。
當事人視頻中提到,嫌疑人被控制了,翁志剛妻子岳丹跪地求饒,並稱民警行為是犯法的,還有就是現場其中一位拍照人員也被派出所帶回。對於此疑問,麥副所長表示當時民警並未打人,而拍照人員屬於其中的目擊證人,帶回派出所是為配合調查。
根據雙方提供的視頻,當事方提供的是後半段,警方提供的是前半段,為什麼警方不將完整版視頻提供?麥副所長解釋,因事發地點不屬於夏日百貨管轄區域,而夏日百貨的監控設備由監控室人員操作,因此發現衝突後,監控室人員就將監控移到事發地點,待民警到達現場後,監控室人員將監控設備轉移了回去,因為該監控設備是對著路口拍攝的。
對於當事方的視頻,麥副所長表示,民警人員將嫌疑人控制後依然還有反抗,因此引出了當事方所提供的視頻。據了解,目前該案件已進入司法起訴階段,翁志剛、李建林被起訴涉嫌尋釁滋事罪,宋連濤、張明志被起訴涉嫌妨害公務罪,岳丹被起訴涉嫌故意傷害罪,因其正在哺乳期,依法對其取保候審,並且,警方將再舉證,岳丹可能會再被起訴尋釁滋事罪和妨害公務罪。而當晚被打協警人員蔡某、肖某的傷情經過鑒定,蔡某的傷情構成輕傷,肖某的傷情構成輕微傷。
據介紹,當時現場勸架的六旬老人宋連濤、白衣男子張明志,網上流傳視頻中被采訪的4人均與嫌疑人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