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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馨予這個蛇年十分惹火,年初三她在微博跟網友開火,不滿被網友留言攻擊而發表了“拉屎”論,結果被網友圍攻,火藥味很濃。而年初五兼情人節,她又惹上官非。
上月張馨予決定與經紀公司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AEG)解約,AEG年初五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宣佈雙方的合約仍然有效及要張馨予繼續履行合約,AEG又向她索取500萬元人民幣(逾620萬港元)的違約賠償金,更要求高院禁制她擅自參與娛樂或商業活動。
對於此次官司,張馨予透過發言人表示已給律師處理,不會迴應,而AEG也同一口徑,發言人表示:“因交律師處理中,暫不會發表任何意見。”
本報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