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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謀取更多利益,非法買賣槍支觸犯了刑律。經四川省蒼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被告人張茂國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文木展、吳平等6人分別獲有期徒刑四年至三年不等,其中5人被適用緩刑,收繳違法所得贓款共計1.65萬餘元。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家住江蘇省句容市天王鎮張巷自然村的張茂國,通過電話聯繫到一個名叫“阿平”(在逃)的廣東人,先後以低價購得具有殺傷力的M007型、M1911型、BABYHI-CAPA3.8型氣槍21支,並以託運燈具的方式先後分別賣給四川省茂縣雅都鄉村民文木展、吳平等6人,獲贓款7560元。2012年4月,文木展、吳平等人在四川西充縣城銷售槍支7支。同年5月,吳平等人在蒼溪縣城銷售槍支時被警方抓獲。除此之外,公安機關還從張茂國住處搜查出同樣型號的氣槍157支。
(王洪錄陳麗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