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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盧志堅通訊員周立武李春麗)2012年,江蘇省檢察機關開展了“百庭考覈”暨“代表委員百庭評議”活動。截至2012年底,活動共邀請了各級人大代表1351人次、政協委員365人次及人民監督員327人次,觀摩旁聽庭審、參與評議185個考覈庭,其中一審庭176個、抗訴庭9個,並逐一聽取了建議和意見。
2012年3月,江蘇省檢察院下發了《關於在全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百庭考覈”暨“代表委員百庭評議活動”的通知》,要求省轄市及基層院在開展“百庭考覈”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參與庭審旁聽,並讓他們作爲評委對出庭公訴人的庭審表現、出庭能力等進行評議打分,主動接受監督。
活動提供的案件分下級院自報案件和上級院隨機抽查案件,後者是在事先不打招呼的情況下組織的旁聽、評議,而所有案件均採取一案一評議,一案一總結。爲全面直觀展示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職能,活動還首次將抗訴案件列入考覈評議範圍,並邀請高檢院公訴廳、刑事申訴廳以及部分省級院公訴、控申部門負責人觀摩了2個刑事抗訴案庭審。
“相較一審公訴,抗訴更能體現檢察機關‘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的法律監督職能,也證明了實際工作中檢察機關與法院之間的確有認識不一致的時候,從而反映出司法制度更加健全、更加規範、更加科學。”參加旁聽的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在評議庭審時體會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