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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備受社會關注的“女碩士網絡徵婚受騙生子狀告百合網”一案3月19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就網站是否有義務審覈婚姻信息等焦點問題展開了激辯,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原告小芳(化名)繫上海人,碩士畢業。她起訴稱,她通過百合網結識了三星級“誠信會員”蔣海峯,後被騙走10餘萬元,還爲對方懷孕生子,但後來發現這位自稱“上市公司董事會主席”的蔣海峯竟是已婚農民。小芳遂將百合網告上法院,要求確認百合網賠償其損失50萬元。
當日上午,此案在朝陽區法院開庭。這次庭審吸引了多家媒體到場旁聽。原告小芳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身着黑衣的她見有媒體到場,很快戴上墨鏡和口罩,僅露出鼻子。而百合網方面也派出了兩名代理律師參加庭審。
庭審開始後,小芳的律師在陳述訴訟請求時,撤銷了原先起訴狀中的索賠50萬元的請求,而只要求法院判令百合網格式合同中“婚姻狀況無法覈實”的條款無效。小芳認爲,百合網沒有對蔣海峯的基本信息盡到審覈義務,才導致自己受騙。
小芳方面認爲,雖然沒有法律規章對婚戀網站是否應審覈基本信息予以明確規定,但作爲婚戀網站,如果無法覈實“是否已婚”這一婚戀的根本條件,則違反了基本的注意義務。
對此,百合網方面表示,國家尚未建立對公民婚姻狀況的查詢渠道,百合網也沒有權力向民政部門查詢客戶的婚姻狀態,合同中也沒有約定對婚姻狀況覈實的義務。百合網提供的服務是互聯網服務,不屬於傳統的婚戀服務,不提供人工篩選和推薦。
19日的庭審持續近2個小時,主審法官隨後宣佈休庭,但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