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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文聰報道:19日記者從東莞紀委監察部門獲悉,《東莞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經下發,今年起將推行考察對象廉政報告制度,考察對象在接受組織考察時報告內容失實或經覈查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任用資格。
《細則》提出,東莞會從嚴管理監督各級幹部,黨員領導幹部要如實報告個人的收入、房產、投資、婚姻變化及配偶子女從業、移居國(境)外、計劃生育等情況。對個人應報告的重要事項隱瞞不報告或作虛假報告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再作調查處理。從今年起,推行考察對象廉政報告制度,考察對象在接受組織考察時,要如實填報個人家庭財產、投資經商、廉潔從政等情況,報告內容失實或經覈查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任用資格。
對於關鍵崗位的幹部,則施行重點管理。從2013年起,推行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和同級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職述德述廉並接受評議制度。
文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