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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份,廣東省陽江市大約30名中小學校長到雲南西雙版納、華東等地公費“考察”和旅遊。對於中央2012年12月初出臺的八項規定,陽江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工作人員稱:“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
其實,對於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公款“化妝遊”並不難辨認,只要當地政府部門嚴格管理,願意管理,這種事完全可以杜絕。而這件事的特殊之處在於,中央不久前纔出臺八項規定,嚴禁鋪張浪費,當地教育部門卻仍然安排這些校長借考察之名去旅遊,頗有些頂風作案的味道。而當被問及八項規定時,還聲稱“文件到這邊可能會慢一些”。似乎是說,文件沒有送到,就可以裝作看不見,就可以讓陋習繼續存在。
文件也許傳達到地方會晚一些,但精神早就傳遍全國,盡人皆知,難道當地教育局及校長們不知道?就算不知道八項規定,但禁止公款旅遊的禁令早已存在了多年,難道也沒人知道?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幾年前就發出通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巧立名目用公款旅遊的各種行爲,必須依紀依法從嚴處理。
可見,這些人無視八項規定,視公款旅遊禁令若無物,根本還是特權思想在作怪,是習慣性的鋪張浪費的思維在作怪。很多人將公款旅遊當成了理所當然的福利來享受,正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工作人員所說的,“全國都這樣搞”。這恐怕纔是問題的核心所在。正是大家都在這樣搞,都在借考察之名旅遊,這些人才會有恃無恐,纔會認爲理所當然,就像一些官員明知公款吃喝不好,卻照吃不誤一樣。
行文至此,讓人對這個教師校長培訓中心產生了一些疑問,這個機構很有一些旅行社外圍機構的“風格”,似乎在替旅行社拉生意。建議相關部門調查一下這種培訓機構,看看這個機構到底是公辦還是民營,與旅行社到底有無利益聯繫。如果它和旅行社沒有利益聯繫,卻熱衷於安排公款旅遊,只能說明這種機構的存在,很可能就是爲了讓一些人公款旅遊合法化。如果培訓機構的功能就是這個,沒有多少存在的必要,值得討論。瞿方業F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