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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給即將大學畢業的兒子準備新房,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一處長易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多個藥店老闆的好處費57萬元。近日,記者獲悉,廣州黃埔區人民法院已以受賄罪判處易某有期徒刑6年。
據瞭解,易某是醫學專業科班出身,1987年至2005年在部隊醫院工作,由於工作原因,導致其與妻子、兒子長期異地分居,一直覺得非常虧欠家人。
爲了與家人共同生活,2005年,易某申請轉業到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9年8月起,易某擔任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監督檢查審計處處長,主管全市幾百家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申辦醫保定點資格的監督檢查工作。
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易某的生活開始變化,找他幫忙的人越來越多,一些藥企和藥店老闆更是以聯絡感情爲名整天黏着他,從開始的進出高檔場所吃喝消費,到後來逢年過節收受菸酒、購物卡、紅包甚至是數十萬元的現金、銀行卡。
年近50歲的易某感到自己在仕途升遷希望渺茫,兒子又很快就大學畢業了,爲了給兒子送份“厚禮”,易某在貪腐這潭死水裏越陷越深。據易某供述,每次收到相關老闆的行賄款之後,他總是先藏在家裏,積攢到一定數額後,就存入銀行,並將數十萬元受賄款全部用於給兒子購買新房。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