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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宋學敏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王填提交《關於實施積極的消費政策,用兩年國企利潤向全民分紅,發放四萬億“消費券”的議案》。當時,王填的議案得到了與會的30多名代表的支持。2012年8月,王填等30多名代表收到了國家發改委的書面回覆。回覆中稱,雖然杭州、成都等地已經有過發放消費券的實踐,但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發放消費券是否可行,還需要進一步論證。如此來看,此事其實已是舊聞,但4月9日出版的《中國經濟週刊》舊事重提,王填只是回憶了一些去年撰寫議案的初衷,卻依然引來了無數網友的評論和媒體的高度關注。
受關注首先是因爲王填去年撰寫議案的背景雖然趨好但依然嚴峻。比如,在外需面臨諸多不確定性的大背景下,拉動中國經濟的“三駕馬車”中的投資,特別是消費被寄予厚望,但消費增長水平仍不夠樂觀,仍如王填去年所說的“民衆的消費行爲受到制約,並不是他們缺乏消費的意願和需求,而是受制於消費的能力。這個時候,國家實施積極的消費政策,提高民衆的消費‘底氣’,正當其時。”從理論上講,用兩年國企利潤向全民分紅,發放四萬億“消費券”,既可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又可以提高民衆生活水平。可謂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爲?但多數媒體在一番思考之後,得出的結論卻並不一致。
《“四萬億消費券”建議用心良苦不太靠譜》,僅看標題就可獲知《證券時報》評論的態度。評論說,首先,在受到外部突如其來的衝擊,總需求出現瞬間突降的情況下,大力度刺激總需求的措施是必要的,但中國經濟已經度過了“垂直打擊”階段,目前總量上的供求關係大致是平衡的,這時再推出大規模的刺激政策不具備相應的經濟環境。其次,降投資、提消費應該是一個平滑的、可持續的過程。很難想象兩年之內,國企利潤留存突降爲零對投資、對整個金融市場會產生何種衝擊;也很難想象,兩年之內消費陡增四萬億對當期經濟有何影響,會出現哪些後續問題。如果四萬億資金不是來自國企利潤,無疑也會對財政收支、對物價、對金融市場產生難以預料的後果。《廣州日報》對可能出現的後果,描述得則要更具體一些。問題是,“全民發券”的建議能變成現實嗎?“全民發券”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困難。“全民發券”在資金來源與技術層面都存在障礙。比如,用兩年國企利潤印製消費券,正常的國計民生支出怎麼辦?再比如,發放四萬億消費券,造成貨幣超發,流動性過剩,引發新一輪通貨膨脹怎麼辦?
在人民網配發的一組評論中,一位評論者雖然認爲通貨膨脹不足爲慮,因爲向全民發放4萬億元消費券背後是有商品價值保障和支撐的,即有國企4萬億元利潤作爲保障的。但他提出的另一種擔心也不無道理:消費券集中消費後,如果整個商品處於過剩狀況,消費的將是商品過剩庫存;如果商品不過剩,那必將引發新的生產能力上馬,而消費券又是短暫的,消費券消費完後,上馬的生產能力必然形成過剩產能,造成生產力的破壞和浪費。
而“四萬億消費券”建議引發關注,還因爲目前國企利潤上繳財政的比例較低。《北京晨報》的評論者雖然也認同還富於民是應有之義,但對這種直接派發紅包的效率卻不以爲然。評論說,4萬億消費券投入市場,財富總量並沒有增加,只能帶來表面繁榮。如果作爲投資,不僅能擴大再生產,還能用它來推動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打造品牌等,這纔是更有效率的做法。該評論者認爲,對於國有企業,最好的辦法是使其過程透明化,在利潤獲得、分配、再投入的環節上,讓大家看得到、能放心,此外,要限制其規模,維護好競爭的大環境。如果這4萬億花得明明白白,確實給百姓帶來實惠,得到人們認可,那麼,何必再搞“分紅”這樣勞民傷財的“把戲”呢?
不得不提的是,在衆多的論述中,不分貧富向全民平均發放消費券的建議是否公平,卻鮮有人論及,而在我看來,這種“撒胡椒麪”的做法,看似公平,其實蘊含着更大的不公平。消費券更應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而且發放消費券的目的是刺激消費,但消費券發給富人對其消費拉昇有限,只不過是壓抑了平時的現金支出,而消費券對窮人的消費拉動卻是十分明顯的。由此可見,發改委“是否可行,還需要進一步論證”的回覆,的確是謹慎而又負責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