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報訊(記者鄒雪)“如果企業通過仲裁解決糾紛,完全可以自選仲裁員,但事實卻是企業基本都會無條件接受仲裁委指定的人選,不懂得如何利用好自己的權利”。昨日,在濱海新區檢察院聯合開發區國際商會舉辦的企業法律知識論壇上,來自20多個企業的法務代表收穫頗豐。
除了定期有律師走進企業答疑解惑、開辦法律講堂外,今年,開發區的每家企業都收到了一本由新區檢察院檢察官親自編印的《企業員工法律知識手冊》。據瞭解,該手冊是爲了提高企業及員工的法律意識,在履行義務的同時,懂得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