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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昨日全市發展民營經濟大會上,市委、市政府聯合下發的《關於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正式公佈,有效期3年。
能源等領域向民企開放
《意見》明確允許民營經濟進入能源交通領域,支持民營資本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BOT等方式,參與城鎮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投資,支持民營經濟組織組建工業、商業、農業等領域創業孵化器,以及經濟適用房、公租房等建設領域。
今後,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時,在資產處置、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社會保障、土地使用等方面,參照國有企業改革相關政策執行。在公共建設項目及政府採購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度時,對符合資質的民營企業禁止設立任何限制條件。
鼓勵民企實施品牌戰略
根據出臺的26條《意見》,其中重點提及鼓勵實施品牌戰略。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名牌產品和“中華老字號”稱號的,分別給予50萬、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進入全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一次性獎勵管理團隊30萬,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民營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管理團隊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
民企高管可獲特殊津貼
在人才引進方面,對來肥投資的民營企業家在合肥落戶、子女上學、就業等方面政策以及引進領軍人才和高端人才政策,按《關於建設“合肥人才特區”的實施意見》要求執行,鼓勵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參與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突出貢獻專家等遴選,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
此外,每年,政府還將對民營高管培訓費給予適當補貼,繼續組織民營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參加“千人培訓計劃”。
小微企業將獲政府補貼
《意見》明確指出,對新創辦或個體工商戶轉爲的小微企業,在登記之日起3年內實行自主申報繳稅。如若個體工商戶轉爲小微企業的,由小變大的還將拿到政府補貼。對此類小微企業,2年內由同級財政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營業稅留成部分同等金額給予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創業示範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3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認定的各類創業基地均給予資金獎補。
(本報記者徐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