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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青島4月13日專電(記者徐冰蘇萬明)青島市委、市政府日前確定,將2013年5月、6月定爲“全市無大型會議月”。
這是青島市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和《中共青島市委常委會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八項規定的辦法》,進一步精簡會議而作出的決定。
2013年5月、6月,除了上級明確要求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含電視電話會議)和特殊情況外,青島市委、市政府原則上不召開全市性大型會議。
青島市要求,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計劃在5月、6月召開全市性會議的,要於4月15日前向青島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報告,由有關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嚴格審覈。確需召開的,可提前至4月或延期至7月,確保“無會月”內無大型會議。有關部門和單位承辦上級在青召開的會議,要嚴格按程序報批。
青島市還提出,適當安排小範圍、務實管用的專題會議,根據會議內容科學確定會議議程、與會範圍,提倡開短會、講短話;嚴格控制與會人數,涉及綜合性、全局性工作的專題會議,原則上不超過50人,杜絕陪會。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