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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遊春亮通訊員凌翔“我院提起公訴的騰訊員工盜賣QQ靚號案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這是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前不久向人大代表發佈的第十一期《南山檢察手機報》的部分內容。
南山區人民檢察院於2012年7月創辦《南山檢察手機報》,以不定期形式向人大代表即時彙報該院的辦案情況、工作舉措、隊伍建設等情況,與每季度一期的《聯絡專刊》互爲補充,深受人大代表好評。
據悉,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圍繞“公開”和“參與”這兩個關鍵詞,不斷拓寬人大代表瞭解各項檢察工作的渠道,主動接受人大代表監督。譬如,爲了讓人大代表原汁原味、全面真實地瞭解該院各項工作,2011年和2012年連續兩年分別邀請十多名人大代表參加該院的年度工作總結PPT彙報比賽,人大代表作爲評委,給每個科室的工作打分。
此外,南山區人民檢察院還積極邀請人大代表參與檢察官宣誓、旁聽庭審等活動;檢察長帶領班子成員,先後走訪華僑城集團、中興通訊公司、騰訊公司、華強文化公司、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團等多家南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瞭解企業發展情況,聽取企業人大代表呼聲;向區人大代表發放《徵求人大代表意見函》,收集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舉辦“知識產權保護”爲主題的檢察開放日,2012年共舉辦四次,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在一年一次的人大會議上,《檢察工作報告》後面增加附錄,主要收錄名詞解釋、檢察職能介紹、典型案例,讓每位代表都能充分了解報告所包含的內容。
日前,在南山區人大六屆二次會議上,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經215名與會代表無記名投票,以214張贊成票高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