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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海口4月12日電記者吳曉鋒邢東偉通訊員謝小鋒黃冠華記者今天從海南省紀委獲悉,屯昌縣紀委對涉嫌違紀的屯城鎮海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蔡光進立案調查。
經初步查明,蔡光進,2004年10月起任屯城鎮海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職。據舉報信件反映,蔡光進在擔任村幹部期間,在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方面的處置情況存在問題。屯昌縣紀委經初步覈實,發現蔡光進在村集體林地承包過程中存在收受他人錢款,爲他人牟取利益等違紀行爲。
據屯昌縣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初,屯城鎮海軍村委會蘇某在承包該村三塊林地時,找到蔡光進幫忙。隨後,蔡光進在與村幹部商量後,同意將三塊林地承包給蘇某,承包期爲50年。蘇某在到村委會簽訂承包合同,並一次性支付二十年承包金後,給蔡光進送去感謝費5000元。
2009年下半年,因修建海屯高速公路,屯昌縣政府徵收海軍村委會兩塊集體土地,涉及蘇某向海軍村委會承包的林地面積約3畝。爲此,蘇某向蔡光進提出要求分配土地補償費,經蔡光進具體操作,蘇某獲得8.5萬元的徵地補償款。爲表示感謝,蘇某送給蔡光進現金1200元。
2011年7月,蘇某砍伐出售位於海軍村委會的松樹林木,共獲利60多萬元,按照蘇某與村委會的林地承包合同約定,除去成本後,村委會應獲得百分之十的分成款。蘇某爲了少交分成款,給蔡光進送去現金1萬元。